青岛市政法机关​推出十七项举措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本报讯(记者青政轩) 近日,青岛市委政法委发布《中共青岛市委政法委关于发挥政法职能依法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着眼青岛市实际,从推进立体化服务机制、均等化保障机制、规范化执法司法机制和长效化统筹协调机制等四项机制创新入手,推出了17项具体举措。

  《意见》要求,全市政法机关充分发挥法治保障和服务职能,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便捷开放的营商环境、规范有序的公平竞争环境、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亲清新型的政商环境。

  根据《意见》,围绕营造便捷开放的营商环境,青岛市政法机关将从深化行政服务改革、提升安全服务水平、创新监管服务模式、拓展法律服务空间四个方面推进立体化服务机制创新。

  围绕营造规范有序的公平竞争环境,将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创新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措施、加大涉民营企业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力度、畅通民营企业法治救济和退出渠道、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法规制度等五个方面推进均等化保障机制创新。

  围绕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将从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依法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四个环节推进规范化执法司法机制创新。

  围绕营造亲清新型的政商环境,将从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重点民营企业联系点制度、协商会商制度和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四个方面推进长效化统筹协调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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