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环资审判白皮书

同时发布环境司法发展报告及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7-2018》(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7-2018》(绿皮书)(以下简称绿皮书)及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表示,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自20146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第三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8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26481件,审结25623件;受理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192008件,审结182691件;受理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42235件,审结41725件。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吕忠梅介绍,今年是向社会正式发布《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绿皮书)的第二年。与去年相比,绿皮书增加了“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指数及其指标体系构建”的专题研究,建立了由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和67个三级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

白皮书显示,截至2018年底,各级人民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和巡回法庭1271个,其中环境资源审判庭391个,有23个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

江必新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6月将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为被告的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均调整由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进一步扩大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二合一”归口审理的范围。有15个高级人民法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合一”或 “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

 

白皮书显示,2018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5件,审结16件;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737件,审结1252件;受理省、市级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 20件,审结8件。

绿皮书显示,2017年到2018年,环境司法专业化不断拓展,亮点纷呈:一是适时发布了环保特色鲜明的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涉及矿业权纠纷、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检察公益诉讼、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内容。二是案件的审理和裁判的细节都体现了环保的专业化需求,刑事案件落实了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民事案件回应了环境侵害的多元性特征、行政案件则强调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这一底线。三是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类型案件的审判模式基本趋于成熟,特别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在摸索中稳健前行。

此次发布的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侧重于生态环境保护,涵盖大气、水、土壤、矿产、林业、渔业、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类型包括私益诉讼、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责任形式,对于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标准、完善审理规则、发挥司法的评价指引和政策形成功能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