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个人信息后未放款用户起诉百度“有钱花”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因认为百度“有钱花”收集了其个人信息却未提供借款服务的行为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等,用户韩先生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付宝科技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百度公司删除服务器中有关其个人的一切资料和信息,百度公司、百付宝公司、温州银行删除储存在公司电脑及其他储存媒介中涉及其个人的一切资料和信息。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韩先生诉称,其于2018211日在手机上通过自己的注册账户登录了百度网讯公司名下的“百度”App应用程序后,进入了该应用程序的产品目录。随后在点击进入“金融专栏”后看到百度金融旗下消费金融品牌“有钱花”。在“借现金”一栏里,看到主页上清晰显示:“恭喜您,成为借现金特邀用户——可借额度9000(元),额度有效期至20180313,剩余30天”。同时,此内容下显示有“我要借款”的网页按钮。之后,韩先生在点击进入“我要借款”的页面后,在可借金额一栏中填入了被明确授予的可借金额“9000”,随后按要求填入了下方有关还款的“借多久;怎么还;怎么用”等内容。在“下一步”中,又依次上传了联系人信息、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同时也通过了手机短信验证。后被告方以保障资金安全为由,获得了韩先生的正面脸型照,最后给出“抱歉,暂时不能提供借款服务”的结果。

    原告韩先生认为,其在登录百度App后,在按要求提交了借款所需的全部个人信息和资料后,并没有得到被承诺的贷款金额。韩先生在借款过程中,通过点击页面中“下一步”按钮,“默认同意”了被刻意隐藏在最下面一排,字体最小且最不明显的“借款等相关协议”。再点击“相关协议”后才能打开的其中一份《百度有钱花借现金服务借款协议》。韩先生认为,被告方的这一行为,严重且恶意侵犯了其隐私权、财产权、所有权和肖像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