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商家销售假冒全聚德烤鸭全聚德公司起诉索赔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因认为对方销售假冒全聚德烤鸭的行为构成商标权侵权,北京全聚德仿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将北京玉廷博商贸中心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合理支出600元。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全聚德仿膳公司诉称,“全聚德”创建于1864年,19991月,“全聚德”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是我国第一例服务类驰名商标。全聚德仿膳公司是“全聚德”服务商标的唯一合法权利人。而全聚德烤鸭则是全聚德的龙头商品,其商标权利受我国商标法保护。

    现经全聚德仿膳公司调查发现,北京玉廷博商贸中心于20173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某超市销售了假冒的全聚德烤鸭,其行为侵犯了全聚德仿膳公司对“全聚德”享有的商标权,造成了不良影响。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