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彬州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延伸审判职能
本报讯(记者冯雷 □王璐) 近年来,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法院少年审判庭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立足审判、适度延伸”为工作思路,不断拓展和创新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方式方法,将维权视野延伸至民事和执行工作等领域,试行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合一,有效促进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一定的社会效果。
2017年5月,彬州法院作为陕西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挂牌成立了家事纠纷合议庭,先行先试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合并,积极探索实践、融合发展。2018年1月启动创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2012年9月,彬州法院率先成立咸阳市少年集中审判第一庭,集中管辖彬州市、旬邑、永寿、长武等一市三县的未成年人一审刑事案件。对涉少案件,实行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援助优先。该院针对立案环节,设立涉少案件立案窗口,简化立案程序,做到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审判庭;在审判环节,建立涉少案件全程跟踪制度,督促涉少案件快审快结;执行中集中优势力量优先执行;对确因家庭困难无力赔偿的案件提供司法救助,切实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对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提供辩护的未成年人,主动联系法律援助,确保其诉讼权利。自彬州市法院获得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权以来,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0件,判处未成年罪犯116人,其中判处监禁刑78人,判处缓刑38人,为未成年被告人联系或指定辩护人76人次,缓、减、免诉讼费3.7万余元,涉少刑事案件辩护率达到100%。
彬州市法院试行5个“1+1+1”即“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新型审判机制。该院专门成立新型审判团队负责审理家事案件、涉少刑事案件以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违法犯罪预防、延伸帮教等各项工作,并选取10名曾经或正在学校、工会、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任职、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热心青少年维权事业的同志担任未成年人审判专职陪审员。2017年全年受理家事纠纷案件773件,审结752件,结案率97%,调撤率57%;2018年上半年受理家事纠纷案件409件,审结286件,结案率70%,调撤率53%。
此外,彬州市法院还健全“四项制度”,制定出台了《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制度》《涉少民事审判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关于参与未成年犯罪社区矫正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的实施细则》等制度,促进涉少案件审判程序各环节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2017年5月,彬州法院作为陕西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挂牌成立了家事纠纷合议庭,先行先试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合并,积极探索实践、融合发展。2018年1月启动创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2012年9月,彬州法院率先成立咸阳市少年集中审判第一庭,集中管辖彬州市、旬邑、永寿、长武等一市三县的未成年人一审刑事案件。对涉少案件,实行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援助优先。该院针对立案环节,设立涉少案件立案窗口,简化立案程序,做到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审判庭;在审判环节,建立涉少案件全程跟踪制度,督促涉少案件快审快结;执行中集中优势力量优先执行;对确因家庭困难无力赔偿的案件提供司法救助,切实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对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提供辩护的未成年人,主动联系法律援助,确保其诉讼权利。自彬州市法院获得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权以来,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0件,判处未成年罪犯116人,其中判处监禁刑78人,判处缓刑38人,为未成年被告人联系或指定辩护人76人次,缓、减、免诉讼费3.7万余元,涉少刑事案件辩护率达到100%。
彬州市法院试行5个“1+1+1”即“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新型审判机制。该院专门成立新型审判团队负责审理家事案件、涉少刑事案件以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违法犯罪预防、延伸帮教等各项工作,并选取10名曾经或正在学校、工会、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任职、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热心青少年维权事业的同志担任未成年人审判专职陪审员。2017年全年受理家事纠纷案件773件,审结752件,结案率97%,调撤率57%;2018年上半年受理家事纠纷案件409件,审结286件,结案率70%,调撤率53%。
此外,彬州市法院还健全“四项制度”,制定出台了《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制度》《涉少民事审判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关于参与未成年犯罪社区矫正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的实施细则》等制度,促进涉少案件审判程序各环节有章可循、有制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