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省西宁市中院召开中心组学习会
本报讯(□余晖) 近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西宁市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工作会精神。
西宁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杭旭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各部门、各支部要立即组织每一名党员和干警认真学习讨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西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会议精神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个方面,不断推进法院工作,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要发挥职能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提供保障和服务。在新时代、新任务面前,要展现新气象、新作为。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要做得更加到位,更加富有成效,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审判工作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凸显出来,促进保驾护航绿色发展、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更加落到实处,涉及生态保护的案件,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要快立、快审,对破坏环境资源的要依法惩处,对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妥善处理。通过办案,一定要让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法律理念体现出来。要结合审判加大宣传,强化人民群众对绿色发展和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激发人民群众的自觉性,投入到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的行动中去。
三要为绿色发展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发挥好法院的优势,在立法、怎么样规范好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帮助。要深入研究公益诉讼新课题,通过各种方式,起到导向作用,为西宁市绿色发展,特别是在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工作机制体制建设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队伍的教育和培训,把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在行为上要明白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正确定位,从而促使大家自觉担当起保驾护航绿色发展的职责,做绿色发展的参与者、实践者、捍卫者、保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