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龙华区打造“四重四强”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
地处深圳中轴线上的龙华区,地理位置特殊,城中村密集,人员流动性强,矛盾纠纷多,给辖区平安稳定带来巨大挑战。为此,龙华区不断探索“枫桥经验”,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出发点,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以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运用多方力量,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筑牢防范化解辖区社会稳定风险的防线。
重决策引领 矛盾纠纷多举措化解
“不怕矛盾有,就怕信息无”“不怕矛盾发生,就怕调解无人”。这已经是龙华人基层治理的口头禅。
对此,龙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抓顶层设计,多措并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一是积极搭建平台。成立区级法治服务中心,将信访窗口、访前工作室、12345平台、书记(区长)信箱纳入其中,实行一体化、一站式服务,及时分类处理、限时办理信访事项。自该中心成立以来,化解矛盾纠纷116836宗,化解率95.7%。二是践行一线化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深入社区、单位、企业、学校等,开展错时走访,带头践行“一线工作法”,拓宽获取矛盾纠纷线索渠道,积极跟进督办突出信访问题。主动走访接访信访人、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现场实地了解信访维稳情况,研判重点矛盾纠纷解决方案,推动重大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全面压实各单位“一把手”信访维稳第一责任,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及时化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落实包案化解。区领导班子主动认领本地区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带头化解“骨头案”“钉子案”,带头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化解责任,把化解信访积案与领导包案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机制。坚持以上率下,强化领导干部包案督访的导向作用,对排查梳理出来的信访积案一律实行领导包案,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成功化解一批“骨头案”,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重职能优势 矛盾纠纷多部门化解
区直职能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和化解处置,发挥职能优势,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一是重依法化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是法治龙华建设的重要保障,通过建立健全诉访分离制度、信访合议公开制度,不断加强对劳资纠纷、学位问题、涉众金融、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问题的依法处理。二是强专业化解。矛盾纠纷渗透到各个领域,需要专业部门用专业知识通过专业手段来化解矛盾纠纷。龙华区积极探索在环境保护、土地整备、住房建设等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帮助当事人解决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纷。三是抓联动化解。整合各级各部门资源联动协作,形成合力,是有力推动矛盾化解的有效途径。对疑难复杂、重大敏感的案件,由政法部门统筹、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多个部门召开会商会积极研讨,形成化解措施和处置预案,为快速高效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保障。
重属地责任 矛盾纠纷多手段化解
各街道学习实践“枫桥经验”,认真履行“属地责任”,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一是做到提早发现。发挥网格员走街串户第一时间掌握社情民意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源头,及时上报反馈,做到早知道、早调解、早解决。二是做到认真梳理。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敏感、重大不稳定因素,提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办法。加强对敏感时期、重点人员、特殊事件的分析研判工作,实行“定人包案”制度,切实提高矛盾化解成功率。三是做到妥善化解。发挥属地综治中心作用,用好社会资源和力量,打好“老乡牌”,用好“亲情牌”,出好“邻居牌”,积极动员当地有威望的老乡会会长、企业家、知识分子等作为矛盾化解的重要民间力量,采取刚柔相济的化解手段,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重社会力量 矛盾纠纷多资源化解
完善社会组织化解矛盾网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作用。积极调处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争议等各类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通过诉讼和非诉讼代理等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维护社区融洽和睦的邻里关系。二是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吸收离退休政法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不同行业的社会志愿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成立“罗翠芳调解工作室”“张书政调解工作室”等冠名调解工作室,以调解员个人的口碑声望、工作积淀为基础,司法行政部门认定冠名,会同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予以品牌化,将群众需求转化为落地项目,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近年来,经过人民调解室调解结案的矛盾纠纷案件,无一起因调解不当造成当事人上诉或上访。三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医调委、妇调委作用;同时在矛盾纠纷较突出的领域,由具有行政调处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设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事故等调委会;通过引入第三方行业性专业性组织平台,提高矛盾化解的质量和效率,有效分流化解矛盾纠纷,减轻行政压力,避免不稳定因素的反复激化,更容易使当事人达成共识、取得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