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约死群”还须依法“退群”

    一个月的时间里,胡建明在QQ上加了55个有自杀倾向的好友,劝说近20人放弃自杀的念头,协助警方救回4个正在实施自杀的人。但直到最后,他才意识到,自己执着地角力,其实只是在“救自己”。几个月前,儿子胡靖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加入QQ“约死群”。没过多长时间,这个21岁的年轻人就自杀而亡。

    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28.7万人死于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国内所有类型的自杀行为中,有70%的人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症。可见,抑郁症及自杀行为,已经成为一种严重损害生命尊严和社会稳定的“流行病”。特别是,“约死群”的横空出世,表明自杀已由个体行为,演变为群体行为,其传递出来的负能量,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

    针对“约死群”,必须依法“退群”。既然“约死群”传递负能量,教唆他人轻生涉嫌犯罪,那么司法机关就应该取缔“约死群”,并对相关人员依法查处。同时,应通过制度等软件措施,去防范抑郁症的发生,并对自杀行为实施有效救援。城乡基层组织及相关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工作、生活关爱机制,心理疏导、干预机制,以及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及时对心态反常和情绪失控的社会个体进行心理抚慰和物质、司法救济,替其排忧解难减压,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地将轻生的苗头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