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惠阳警方侦破一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本报讯(记者陈创中 通讯员杨毅) 近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安局经侦大队侦破一宗辖区内企业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案,抓获嫌疑人3人,现场缴获大量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今年3月,经侦大队发现惠州市弗瑞克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有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的行为。工商注册资料显示,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汪某国、股东分别是汪某国和汪某平。经过分析研判及摸查,办案民警掌握到嫌疑人的落脚点后,于329日将汪某平、方某强、汪某国3名嫌疑人抓获,并传唤到平潭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查,汪某平在2011年期间,向其胞兄汪某国借取身份证用于到惠阳区工商局办理惠州市弗瑞克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注册登记。2015年起,该公司经营效益不好,资金紧张。汪某平为了解决资金困境,于2016年多次向邱某敏(另案处理,现已被刑事拘留)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票,邱某敏向汪某平收取每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额8%作为开票手续费,通过伪造货物购销合同、送货单、收款收据以及完成虚假“货款”银行账户交易,逃避税务部门查账。

  据统计,2017年,该公司接受其他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2份,金额合计400多万元,其中3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到惠阳区国家税务局良井分局申报抵扣税款逾52万元,另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申报认证抵扣时,税务部门发现发票有异常不予抵扣,汪某平将该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给邱某敏。嫌疑人对上述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54日,汪某平被依法逮捕,方某强、汪某国被依法变更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现案件已移送法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