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偿搜救”需打好补丁防范道德困境
实际上,早在2014年10月,亚丁景区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护区管理和执行户外有偿救援的公告》,在国内率先出台实施有偿救援制度,规定对在亚丁保护区范围内,违规穿越等发生事故需救援者,“游客须汇款至管理局指定账户,汇款到账后由保护区管理局野外搜救队赶赴救援区域开展救援”,即被指责的“先付钱再救人”,一度引起了社会舆论争议。此次则将有偿搜救单独形成了规章制度,对搜救责任和收费项目细化,以彰显其规范性。
此次亚丁景区发布的新版有偿搜救制度,里面仅列举了有偿搜救路线和费用,没有规定是“先付款还是后付款”,这看似是对旧版的修订,可实际上留下了弹性空间,景区自由操作的余地太大。显而易见,亚丁景区在实施有偿搜救时,需要打好制度补丁,对新版制度进行修订,明确接到求救即刻发动搜救,不得在电话里跟遇险人员讨论救援费用问题。以防范遇险人员拒绝搜救,令双方陷入道德困境,造成遇险人员死亡的悲剧。
对于景区实施有偿搜救制度,需要谨慎对待,通过充分广泛的探讨来逐步达成共识,并形成全国统一的可执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