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福泉市:“112模式”打通纠纷调解“快速通道”

   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率先在全国提出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112”模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监察督导、司法确认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新格局,构筑了依法、便捷、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快速通道”,全面提升了社会风险防控能力,打造了旗帜鲜明新时代版本“枫桥经验”。

112”模式搭起群众“连心桥”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的社会治理“枫桥经验”,新时代版本的“枫桥经验”又是如何继承和创新的呢?

  福泉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地理区域优越,是大西南出海的主要通道和华东、中南地区通往大西南的咽喉要道,属于资源型、工矿型城市,矿群矛盾较为突出。为此,福泉市积极探索新机制,在实践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112”模式,形成了一套高效、权威、有效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构建起多元共治、依法治理、服务导向、技术引领的全新格局。

  记者在福泉市政法委副书记张龙平的陪同下,感受到了福泉市近几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幸福指数逐年提升。他指出,这一切都离不开党委政府“善治”的根本,源于福泉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112”模式。

  所谓112”,即搭建“1”个联平台,成立贵州首个矛盾纠纷多元化联动平台——市多元化调处中心。与司法局同轨运行,充分发挥调度、管理、对接功能,从而实现矛盾纠纷快速反应、高速衔接、分类施策、精准化解。

  同时完善1”套以“司法确认”为切入点的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了调解纠纷依法引入司法确认、诉讼案件委托调解的诉与调融为一体的解决新机制,有效打通速调对接“双向”流转通道。

  健全2”个便民服务网络,健全调解组织网络。根据矛盾纠纷呈现性质特点,在重点领域重要行业建立、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矿群纠纷、征地拆迁等1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全乡镇综治工作站、法官工作站“两站”和加强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司法联络员“三员”队伍建设,夯实全面依法治理的群众基础。

  此外,创新运用“大数据”,全面构建“互联网+调解”模式。以“大数据”为引领,以网络化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支撑,自主研发“112”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门户网站和掌上调解APP、微信公众号等,打造“112”模式升级版和品牌名片。

  “福泉‘112模式’,是坚持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相结合的生动样本,有利筑牢基层化解第一道防线,健全第三方调解组织服务网络,搭起广大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从根本上做到为民服务。”福泉市司法局局长刘旭东说。

  随着该模式的继续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联动机制取得显著效果,提高了纠纷化解率,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福泉市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去行政化”,聘请一批有丰富经验的退休老干部,推动调解组织向社会方向发展。

  

构建社会矛盾化解新格局

  

  20171029日晚10时,马场坪东外环路上发生了一起32伤重大交通案件,福泉市道路交通局大厅里挤满了100多名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值班民警立即联系“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李福进行调解,第一时间奔赴现场。

  李福一边极力做好安抚、稳控、解释沟通工作,一边进行道路交通调解工作。

  当日,李福向市司法局局长刘旭东请示汇报,按照领导指示,立即召集所有调解员商讨处理方案,经过半个小时的讨论,制定了最佳解决方案。因死亡人数较多,上访亲属数达百人,在赔偿金额存在分歧,双方争执不休。

  经交调委提议,每家选出3名代表,集中普法宣传国家道路交通政策,积极释法答疑,在公平公正的角度上保障双方权益,最后达成一致协议。

  “事情解决了,我心里的石头也放下了,但事件是否解决彻底,要看回访结果,我将继续跟踪此案件,力争使每一件矛盾和积案实现案结事了。”李福对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说。

  话音刚落,李福开始整理卷宗,按照以往的流程,把此次档案通过扫描上传到112”信息化管理系统上,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的功能,实现了纠纷排查台账网上建立,实现实体调解组织和虚拟服务网络衔接相通,有效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112”模式自201510月实施以来,全市受理调处各类纠纷4032件,调处成功3841,调处成功率95.26%

  贵州省福泉市道路交通委员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突出,近3年来实现交通事故纠纷“零上访”“零闹事”“零反悔”,2017627日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表彰。

  “司法确认”打通纠纷化解诉调对接双向通道

  记者在福泉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纠纷,经人民调解组织和其他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最后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形成法律效力,即可赋予强制执行力,起到和诉讼裁决同样的法律效力。

  多年前,王亮在一家工厂上班,不幸造成工伤事故,未得到任何赔偿。40年来,王亮和家人无数次上访,福泉市有关部门为此曾多次成立工作小组,对其信访问题下访、回访、约访,然而其及家人反复毁约并不断提出新要求,致使该信访案件成了老大难。

  最终在人民调解组织下,该群众与事故厂方再次达成调解协议,并向福泉市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信访案件成功解决。

  “以前出事情了,没有办法,只能想到闹事才能解决,现在来这里,他们也有办法,会帮我们解决问题。”王亮欣慰地说。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具有便民、快捷、低耗、和谐等很多利好,打通纠纷化解诉调对接双向通道。”福泉市法院副院长周钱江指出。

  2015年,福泉市法院被列为全国50个、贵州唯一一个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改革示范单位。

  此外,福泉市党委在112”模式的基础上创造性提出了“四机制”,完善了诉调、访调、检调、警调四机制,构建了依法、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大调解”“大维稳”的新格局,在全市各法院设立“诉调”对接窗口。

  “群众利益无小事。政府之所以受百姓爱戴,离不开结合实际为百姓谋福祉,人民调解团队最大限度利用群众力量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112’模式真正让‘枫桥经验’在福泉落地生根。”福泉市政法委副书记张龙平说。

  近年来,福泉市加大84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12个专业性行业调解组织,各类调解组织调解技能和业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公信力显著提升。

  2017年,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091件,调解成功2990件,调解成功率达96.73%;法院全年受案3949件,远低于黔南法院系统14.9%的增幅,有效缓解了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

  “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构中,坚持‘全民共建共享理念’,不仅要求‘力’取之于民,同时也‘利’用之于民,福泉‘112’模式机制的构建成果由人民共享,可满足群众不同的纠纷解决需求。”福泉市委书记郭正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