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播“跳楼”的违规账号就该被封停
甘肃庆阳19岁女孩李某奕跳楼自杀事件还在持续发酵中。日前,直播平台快手方面称,已经永久封禁了发布违规视频、不当言论的12个涉事账号。
据报道,除了快手方面封停违规账号外,警方也对现场部分围观人员的不当行为作出了处理。对当时在现场起哄、不听执勤人员劝阻、拒不离开、妨碍执行救援的人员,进行了现场带离,对其中2人作出行政拘留,对6名恶意谩骂的网友进行调查。应该说,无论是快手还是警方,对恶意起哄者的处理均非常妥当。这再次警示相关网络参与者,利用网络发布不当内容的行为,终将害人害己。
在互联网生态下,流量就是收益、粉丝就是效益。但一些人为博取关注、获取利益,不惜在一些事件中以直播方式暴露他人隐私,恶意诋毁、嘲弄他人。因此,封停这些违规账号相当必要,有关部门也应强化监管,有效整顿互联网秩序,压缩那些冷漠“看客”、恶意起哄者的活动空间。
在这起自杀事件中,一些围观者的起哄闹事,不仅阻碍了公安机关执行公务、消防部门紧急救援、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更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了对一个无辜生命的戕害。特别是,通过网络直播自杀,也涉嫌侵害跳楼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且不说一些自杀者本来就受到过伤害,即便其有再大过错,也不该受到如此赤裸裸的侮辱、嘲笑和谩骂。
尤其是,由于网络传播的广泛性,直播自杀往往比现场围观起哄的危害性更大、更恶劣。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将构成治安违法。如3月26日,新疆石河子市一男子刘某,为博取网友关注直播跳楼,后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还有一些人直播猎杀动物、直播虐猫,均受到封号等处理。从这方面来讲,封停直播自杀的网络账号不仅正当,而且必要。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常识必须一再强调,任何网络参与者都不能被虚幻的网络麻痹自我,进而忘乎所以。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监管者和网络运营者均应加强管理,发现违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还应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筛查、屏蔽、下架相关信息,对那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网络账号形成围剿。进而倒逼网络参与者心存敬畏,遵守规则,避免网络成为散发人性之恶的藏污纳垢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