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重视老人在社会上的失语状态

  “77岁父亲在争执中将48岁未婚啃老儿子打死”事件,值得深思。这起悲剧反映出当前我国家庭、社会等各方力量对老人的帮助和支持严重不足,老人在社会中往往处于不被重视的失语状态。


  据《法制晚报》526日报道,48岁的儿子未结婚住在自己家啃老,77岁的父亲赵某为此和儿子经常发生冲突,一次争执中将儿子打死。日前,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9年。

 

老人的无助与困境

 

  据媒体报道,赵某的儿子48岁,处于壮年,身体健康。赵某已经77岁,按照国家卫计委的统计,2018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76.5岁,也就是说,赵某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古稀老人。另外,赵某的儿子好吃懒做,一直没有正当职业,平时宅在家里,从不做饭。即平时在家中,77岁的老父亲照顾48岁的壮年儿子。媒体报道还称,父亲赵某并不满意儿子的状态,也不愿意照顾这个儿子,为此两人经常发生矛盾和冲突,且和儿子已经发生过多次肢体冲突,其中比较严重的一次是老人的耳朵曾经被儿子咬下来三分之一。

  由此可以看出,老人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无助。老人对于目前他和儿子的相处状态非常不满意,但由于年事已高等原因,老人自身并没有能力改变现状,只能忍受和维持。假如老人和其儿子的年龄各自减少40岁,分别变成37岁和8岁,那么父亲的不满可以直接通过身体管教和惩罚来达到目的,可惜双方年龄已分别达到77岁、48岁。此时,父亲的身体已经不允许他动用暴力解决问题,只能用起不了太大作用的言语表达不满,一旦双方真正产生肢体冲突,处于老年期的父亲只能处于劣势,甚至被儿子咬掉三分之一的耳朵。

  另外,老人的处境已经非常危险。在这个家庭中,尽管老人对儿子不满,但因为年龄原因,老人是不折不扣的弱者,在老人与儿子的冲突中,老人往往是主要受害者。换句话说,在这次悲剧中,按照正常推论,受到主要身体伤害的本应该是年老的父亲,但这次因种种偶然原因,父亲在冲突中占优势失手杀死了儿子。

   

三方支持力量缺失

 

  这起悲剧值得人们反思,该老人是否得到了应有的帮助?

  其一,家庭本是老人获得帮助的第一个环节,包括小家庭和大家庭。具体到该案件中,最小的家庭显然是老人和其儿子构成的这个家庭。在这个家庭出现危险时,首先,老人的三个女儿所在的小家庭并没有及时介入和提供帮助。这种介入并不只是对啃老儿子的言语谴责,同时也包括行动上的隔离,比如在出现儿子殴打父亲这种危险信号时,三个女儿可以轮流将老人接出来在自己家中居住,从而让父亲脱离危险。其次,除三个女儿这种直系亲属的帮助外,老人的兄弟姐妹等其他旁系亲属也没有提供有效帮助,既没有相应的言语行为,也缺乏行动上的有效支持。

  其二,尽管根据媒体报道,我们无法判定老人生活的区域,难以判断老人生活区域的支持关系,但可以肯定的是,周围的社会环境并没有给予老人强有力的支持。在常规的农村“熟人社会”中,如果遇到这种长期啃老的儿子,那么周围一定会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这种社会舆论会让啃老的中年人难以在周围的“熟人社会”中抬起头来,从而给这个“不争气”的儿子造成巨大压力,迫使其不得不自食其力。但如果是在城市的“陌生人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往往非常陌生,人们大多秉持“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态,将自己从周围社会环境中隔离开来。这样表面上看大家达到了明哲保身目的,但如果自己遇到案例中老人所处情形时,恐怕其也难以得到周围人的支持和帮助。

  其三,在这起案例中,我们并没有看到国家力量的有效介入。国家的力量何在呢?在农村,我们有村委会;在城市,我们有居委会。这些组织和机构作为国家的代言人,一方面,理应履行职责,关心老年人生活,经常走访看望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另一方面,调解家庭矛盾纠纷也是村委会、居委会的基本职责。也就是说,即使是案例中老人没有亲自去寻找国家力量的帮助,国家基层力量也应该对老人危险的生活状态有所了解,但老人所在辖区的基层治理力量没有出现。这应该引起重视与思考。

  综上可知,因为老人所在家庭、社会、国家等各方支持力量的缺失,让其不得不一次又一次面对儿子的暴力,忍受儿子的剥削、欺凌,以至于发展到最后老人不得不以77岁的高龄与48岁的壮年儿子正面产生肢体冲突而失手杀死儿子。

  当前社会,尤其是年轻人对老人的剥削又何止于上述案例中48岁的啃老中年人。放眼望去,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带小孩的大多都是老人。这种老人对孙辈的隔代抚养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啃老,甚至现在已经衍生出了“老漂”一词。但我国当前对老人的帮助和支持体系严重不足,老人在社会中往往处于不被重视的失语状态。

  当下,我国正在快速步入老年社会,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预计到202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我们到底该如何构建对老人的社会支持体系、社会关怀体系,让上述案例悲剧不再重演,值得深思。

  (作者系社会学博士,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