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盘州市委政法委“四举措”促队伍建设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庄志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作风、作风过硬的政法队伍建设要求,贵州省盘州市委政法委紧密联系当前党员干部的思想和作风实际,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把解决好当前队伍理想信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队伍为目标,“四举措”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促效能提升。
一是开展学习。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抓好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悟其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是开展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党员、干部普遍进行一次警示教育谈话,对思想不稳定、纪律作风涣散、有违法违纪苗头的党员,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支部委员要时刻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加强教育监督,及时将问题解决在初始和萌芽状态。
三是开展培训。培训是提高综合水平的重要途径,及时开展培训会议活动,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开展专题培训,结合新的形势与政策,针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注点,最关心和最迫切的问题认真梳理,及时制定培训内容,通过培训解决好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召开会议、党员大会等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促进广大党员认识再提升、思想再统一、问题再聚焦、工作再落实。切实通过培训提高广大党员水平。
四是开展检查。运用好月督查月通报机制,用督查通报推动责任和措施落实。对政法部门和乡(镇、街道)抓纪律作风和业务工作进行督查,对遵守纪律情况施行暗访。对抓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不到位、队伍管理不严、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部门给予通报;对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的,责成所在单位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对发生“大、丑、恶”案(事)件的单位部门,坚持“一案双查”,对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