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色陷阱PUA公权不应袖手旁观

  近期,教“养宠”“榨取”技能,甚至指导学员让“女友”割腕的PUA组织“享妞军团”被曝光,随后腾讯公司对涉事PUA组织教学群和粉丝群永久封号。

  PUA最初目的在于为男性提供情感服务,指导男性如何正确与女性搭讪、交流并相处,然而随着利益化驱动、男权意识的不良导向,PUA市场逐渐混乱。从最基础的层面来说,这种将女性称作“猎物”“宠物”的观点公然违背公序良俗,而且对女性歧视、物化的“培训”不仅会给学员树立错误的婚恋导向,也会给女性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对相关群组进行永久封号合情合理合法。

  然而财色陷阱类PUA的危害性远远不止于此,公权力显然不应对其袖手旁观。从目前曝光的新闻来看,多种行为已涉嫌违法。类似于教导扇对方耳光的暴力征服,鼓吹自尊摧毁、让对方感情崩溃,失去理性的“调教”方式,对女性的身心都产生了难以逆转的伤害,相关行为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更令人发指的是,为所谓的“情感操纵”,一些导师竟然还教唆实施“自杀鼓励”,这种通过劝说、引诱、欺骗、命令、胁迫等方法,使原本没有自杀意图的人产生自杀决意并实施自杀行为,则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

  “任何人都不应从违法中获得利益”,不管是骗取财色也好、意图情感操纵也罢,不仅对女性实施相关行为可能构成犯罪,赚取高额学费的教学也可能构成犯罪。一方面,针对具体犯罪的教唆行为及实施结果,相关导师可能构成相应的教唆犯罪;另一方面,通过语言、文字、动作或者其他方式方法将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技能传授给他人,则可能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且该罪是举动犯,并不以被传授人是否接受并实施犯罪为限。

  因此,无论是导师还是学员,只要对女性进行欺诈、引诱、迫害,相关行为造成侵害结果、达到法定立案标准,就应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而无论导师是鼓励、诱导,还是具体教导学员如何实施诈骗、伤害等犯罪,基于传授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关的传授行为也应追究刑事责任。

  “期待不处罚是犯罪的最大诱因”,公权力显然不能因为犯罪行为披上“教学”“恋爱”的外衣便听之任之。也唯有公权进行准确识别、依法打击,相关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及时维护,PUA市场乱象才能得到及时整饬,不良风气才能得以祛除,正确的婚恋观才能得以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