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贵阳市南明区弘旺全建材物资经营部、周泓玫、贵州黔商市西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冉先黎、谢兰琴、李五一、杜媛娥、朱兵、杨天文、陆文碧: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商贸城支行与被告贵阳市南明区弘旺全建材物资经营部、周泓玫、贵州黔商市西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冉先黎、谢兰琴、李五一、杜媛娥、朱兵、杨天文、陆文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01民初340号,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3日的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如逾期未参加,本院将进行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雅典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商市西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冉先黎、谢兰琴、李五一、杜媛娥、朱兵、童童、史波、黄国茜: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商贸城支行与被告贵州雅典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商市西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冉先黎、谢兰琴、李五一、杜嫒娥、朱兵、童童、史波、黄国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民初34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盛:本院受理原告赵瑶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李江湖:本院受理原告胡德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刘成、贵州西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童祥诉被告刘成、贵州西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通知书、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清数字审判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牛崇新:本院受理原告冯明刚诉被告牛崇新、贵州双龙鲁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2730民初6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余龙雨、杨昌付、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贵州腾龙浩鑫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郑腾野与被告贵州腾龙浩鑫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0111民初2564],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会议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吿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向勇、李依玟、胡宵凌、贵州炬鑫盛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文艳与向勇、李依玟、胡宵凌、贵州炬鑫盛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执异117号执行裁定书及复议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洪伟:本院已受理原告李春芳与被告朱洪伟、雷贵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0111民初223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周瑞、余仁江、胡涛、杨胜杰、郝凯、曾斌、余旋:本院受理原告曹辉与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丁锐、贵州驭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贵州祥和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祥和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0111民初1704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周振宇: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诉被告姜红梅、周振宇、贵州宏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人民法院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文丽:原告罗小亮诉被告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吕琴、王瑞军: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华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陆懿、杜慧萍: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华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刘恩江、杨敏: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华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蒋平、张睿: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华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袁浩棱(曾用名:袁昕):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黔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岳武成:本院受理原告雷昌明诉被告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赵卫、贵州卫逸信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乐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0102民初6445号民事判决书。限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邱谦:本院已受理原告赵杰与被告邱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0111民初16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宴祥兴:本院受理原告曾明伦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黄贵才:本院受理原告夏术琼与被告黄贵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黄贵才送达本院(2017)黔0111民初3557号民事判决书。限黄贵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视为送达。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贵: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清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花湖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0181民初558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限被告王贵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贵州清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花湖支行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2014921日起至2015915日止按约定月利率9.7375‰计算;2015916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4.6062‰计算);案件受理费4311元,公告费300元,共计4611元,由被告王贵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朱堂银:本院已受理原告杨昌智与被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王支行、第三人董平海、朱堂银、李莉莉、杨万江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0111民初233],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会议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何应康:本院受理原告杨国诗诉被告何应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111民初2404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石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湘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邓婷予、贵州湘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曾志黔: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天虹装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曾志黔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孔祥太:本院受理原告玉屏侗族自治县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诉贵州贵族门业有限公司,赵志峰,孔祥太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0622民初54号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贵州贵族门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玉屏侗族自治县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代偿款1,827,733.34元;被告赵志峰、孔祥太在被告贵州贵族门业公司不能清偿债务范围内,各自承担三分之一偿还责任,原告玉屏侗族自治县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自行承担三分之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伍挺:本院受理原告李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30民初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杨俊武:本院受理原告龙里县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徐兆勇、孔江媛:本院受理原告龙里县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陈章红、陈云兵:本院受理原告龙里县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李光海:本院受理原告龙里县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黄欢庆:本院受理原告龙里县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王涵:本院受理原告龙里县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何万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屏县支行与被告杨仁宽、杨利、何万明、姚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622民初4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杨仁宽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屏县支行借款26843.31元,支付截止20161212日利息4112.69元,并按年利率10.92%支付利息从20161213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二、被告何万明、杨利、姚红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给付事项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何万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屏县支行与被告何万明、杨仁宽、杨利、姚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622民初4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何万明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屏县支行借款25438.95元,支付截止2016126日复利244.49元,并按年利率10.92%支付利息从2016127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杨仁宽、杨利、姚红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给付事项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罗杰兵: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松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罗杰兵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我院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余正兴、杨光群: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平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27民初4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法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刘廷兴:本院受理原告陆光利诉你(2018)2727民初365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龚再超:本院受理原告胡楗杰与被告龚再超、中泰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贵州东方宏基贸易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州伊盛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苏展、梁海东、艾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华路支行与被告贵州伊盛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苏展、梁海东、艾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01民初9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顶效开发区金州服务有限公司、贵州金驰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陈土明、王伟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华路支行与被告贵州顶效开发区金州服务有限公司、贵州金弛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陈土明、王伟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01民初9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田仁友:本院受理(2018)2727民初546号原告平塘县信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与小额贷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