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法学会研究会工作考评动真格 4家研究会被亮“红牌”撤销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5月15日,浙江省法学会召开研究会工作会议,会上通报去年各研究会考评情况,有4家研究会被亮“红牌”撤销,4家研究会被亮“黄牌”警告。这是自去年浙江省法学会出台实施研究会工作考评办法以来的首次考评。
据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董服明介绍,截至去年12月底,浙江省法学会共有43个研究会(研究院、研究中心),2017年浙江省法学会为促进研究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出台了研究会工作考评办法。该考评办法激发了各研究会的活力。2017年省法学会各研究会(中心)在服务国家和地方的法治建设中成绩斐然,主要表现在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的立法活动,2017年,省法学会各研究会(中心)共参与各类立法活动达30余次。其次是高度重视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2017年省法学会所属各研究会(中心)共有14项研究成果得到领导的批示肯定,或被有关部门直接吸纳采用。再次是热心投入第三方评估及执法咨询,2017年省法学会所属各研究会(中心)共计参与了10余项第三方评估及执法咨询活动。
经综合考评,浙江省法学会自由贸易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等13家研究会(院、中心)考评优秀,良好有15家,合格7家。也有8家考评为不合格。其中仲裁法学研究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监狱法学研究会、行政法治与政府治理研究会因长期未开展法学研究活动、未按时换届予以撤销。另4家被亮“黄牌”,省法学会警告,如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将对研究会领导班子进行调整、重组或撤销。
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充分肯定了2017年各研究会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各研究会始终把强化政治引领和服务中心大局作为加强研究会建设的首位任务,统筹智库体系,创新工作机制,搭建学术平台,充分发挥咨政建言、舆论引导、服务社会的功能,为党委政府提供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研究会整体工作水平实现新跃升,呈现出“智库定位更加明确、研究重点更加精准、研究资源更加整合、研究氛围更加活跃、成果质量更加提升”等特点。
陆剑锋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法学会工作和研究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根据形势需要进一步明确新时代研究会建设的使命目标和职责任务。
陆剑锋要求研究会工作找准研究方向。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研究会工作,充分利用建设法治浙江这个大平台,牢牢抓住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这一主课题,把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实践需求作为学术研究的指南针和风向标。切实解决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两张皮”问题,促进研究成果直接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
陆剑锋强调,要加强协同创新。实现研究会与实务部门、本省研究会与外省研究会、省级研究会与市县法学会之间的人才、学术、成果资源的交流共享。要集聚智力优势。主动吸纳跨学科、跨专业、跨领域人才参加,最大限度地聚集优秀人才,不断激发法学研究队伍的活力。要以制度保障和规范研究会活动,努力实现工作效益最大化。要推进成果转化。想方设法拓宽研究成果的边际效用,畅通应用渠道和转化途径,推动研究会更多高质量成果进入决策层,加强与立法、执法、司法等实务部门的互动交流和对接,促进研究会的成果效用最大化。
会议由浙江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牛太升主持。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精神。浙江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作典型发言。各研究会(院、中心)汇报了工作情况并提出新思路和建议。
董服明表示,将根据各研究会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完善研究会工作考评办法,推动研究会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