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责鸿茅药酒“毒药说”先要证伪
因在网上发帖称“鸿毛药酒是毒药”,广州医生谭秦东遭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方抓捕。
“毒药说”的确会对鸿茅药酒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但是否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还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刑法》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案的关键,就在于鸿茅药酒“毒药说”是不是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与夸大药品疗效等虚假宣传相比,更令许多业内人士担忧的是鸿茅药酒本身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鸿茅药酒并非酒,也非保健食品,而是中成药中的一种内科用药。但作为非处方药,在国家食药监局官网和公开的信息数据中,均查不到鸿茅药酒的临床试验结果,其药品说明中的“不良反应”一栏为“尚不明确”。
事实胜于雄辩。鸿茅药酒究竟安全性如何,“毒药说”是否属于虚伪事实,显然不能只听企业一面之词,必须由有关部门或机构进行第三方检测,也给饱受争议的“中国神酒”来一次盖棺定论。如果有效性和安全性可以得到证实,则可以还企业一个清白,平息质疑跨省追捕医生的声音;反之,则意义和影响远不止于此案本身,有关部门应出手叫停鸿茅药酒的生产和销售,并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