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周炜、安静: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金联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熊琴、曾宪红: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金联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102民初3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李红伟: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与被告李红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 送达(2017)黔0111民初5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莫兴惠: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与被告莫兴惠、贵州新里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111民初53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杨军: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与被告杨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111民初53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大兴(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侯博文: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与被告贵州大兴(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侯博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111民初53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力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杨昌辉、葛红波:本院已受理原告时云智诉被告杨昌辉、葛红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肖丽萍:本院受理原告周捷、周勇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不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份(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何琴:本院受理原告杨海诉何琴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6月7日15时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汪育江、陆艳:上诉人孙志坚与被上诉人汪育江、陆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民终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春燕:本院受理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 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王龙:本院受理原告王恒发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贵州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告王亚平诉你公司、贵阳市服装一厂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罗贵红、王敏: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黔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罗贵红、王敏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黔0111民初7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转普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吴华山:本院已受理原告杨华淑与被告贵阳安伟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吴华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开庭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杨娜:本院受理原告梁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贵州御居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晓和:原告范超荣与被告贵州御居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陈晓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黔01民初78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黔01民初786号民事判决书及范超荣上诉状。(2017)黔01民初7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范超荣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元,由原告范超荣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樊建军:本院已受理原告白险峰与被告樊建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黔0111民初92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转普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黄岩、肖凌云:本院受理原告赵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赵骥诉请一、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5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民事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李川、唐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里支行诉被告唐琴、李川、贵州天益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2018)黔2730民初115号民事裁定书(转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刘文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里支行诉被告刘文洪、贵州天益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2018)黔2730民初113号民事裁定书(转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州中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海涛诉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辜永勇:本院受理原告陈国平与被告辜永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贵阳琦阳矿产品有限公司:叶汉伦诉邹书华、夏志会债权转让纠纷一案,经本院审理后邹书华、夏志会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一、依法判决撤销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黔01民初1474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第三项判决,二、依法并改判第三项判决为“如被告贵阳琦阳矿产品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则原告叶汉伦有权以被告邹书华、夏志会以共同名义下的位于贵州省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民航大道南华圣景小区2幢1单元101号、107号、104号的商业用房(市房权证兴义字第201404293-2-1,市房权证兴义字第201404294-2-1,市房权证兴义字第201404290-2-1,)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青:本院已受理原告毛恒与被告吴青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为(2018)黔0111民初14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 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华新国际建设有限公司贵州第三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洪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合议庭组织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提示书、作风告知书和开庭传票及(2018)黔0423民初22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2018年7月2日上午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邓迪: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中城融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邓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1民初9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 被告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贵州中城融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以1000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18%,从2017年1月20之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被告邓迪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100元,由被告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邓迪共同负担。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国银(身份证号码:522522197012171036)、刘敏(身份证号码:522522197511140023)、贵阳银鸿电器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3098612-3):本院受理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黔0112民初865号民事判决书。因你等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 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2执17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贵阳聚丰贸易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9636872-9)、陈静(身份证号码:520181199110073822)、冷兴忠(520102195201141217 )、黄光建(身份证号码:520102197104264273)、贵州信尔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身 份证号码:680196376 )、安金荣(身份证号码:520102197204102415 )、刘桂香(身份证号码:520103197303093223 )、王军(身份证号码:520102196212311677):本院受理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黔0112民初414号民事判决书。因你等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2执17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毕节金索玛民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贵州金谷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邵卡、肖升干、陈美玲、戴维、黄建云、薛岚、胡启炎:上诉人朱永红就(2016)黔01民初1018号民事判决书 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朱永红的上诉主张:1.上诉人在被上诉人提供的2013年10月14日《最高额保证合同》上签字按指印的行为不是上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依法认定为无效;2.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不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司法原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华澳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姜传立、王琪惠、王鹏、甘丽: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华澳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姜传立、王琪惠、王鹂、甘丽金融借款合同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黔01民初177号,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后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宁焰、陈璟深:申请人游莉申请追加你们为游莉与贵阳印象酒店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吴旭东:本院受理的原告谢乃霞诉被告吴旭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111民初48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新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升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贵州富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新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升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181民初2024号民事判决书(附判决主文内容:一、解除原告贵州富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新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二、被告贵州新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贵州富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履约金100万元;三、驳回原告贵州富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204元,由被告贵州新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38万元;原告原告贵州富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0.1404万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清镇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贵州恒泰盛贸易有限公司、甘志建、杨印、刘明英: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与被告贵州恒泰盛贸易有限公司、甘志建、杨印、刘明英及第三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111民初51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胡志平:本院受理的原告何成友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403民初16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贵阳伟强贸易有限公司、贵阳南明天腾拉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与被告贵阳金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贵阳隆亿兴商贸有限公司、贵州佰汇兴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贵阳屹天商贸有限公司、贵阳伟强贸易有限公司、贵阳南明天腾拉丝有限公司、李红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依法作出(2017)黔01民初13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贵阳金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贷款本金、利息等共计5569042.54元(其中贷款本金4960000元,利息、罚息等609042.54元。本金及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6年10月17日止),以后的贷款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贵阳金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23190.42元;三、被告贵州佰汇兴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贵阳屹天商贸有限公司、贵阳伟强贸易有限公司、贵阳南明天腾拉丝有限公司、贵阳隆亿兴商贸有限公司、李红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在未清偿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就其承担责任部分向贵阳金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追偿;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643.63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56643.63元,由贵阳金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贵阳隆亿兴商贸有限公司、贵州佰汇兴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贵阳屹天商贸有限公司、贵阳南明天腾拉丝有限公司、贵阳隆亿兴商贸有限公司、李红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未领取,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及(2018)黔0111民初79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原小河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冯林:本院受理原告蒋招德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挖掘机租金人民币80000元整,并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逾期还款利息,从2016年10月31日起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其中,2016年10月31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利息为6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8)黔0402民初276号民事裁定书、(2018)黔0402民初27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 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刘萍: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德众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贵州创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卢丽萍、刘萍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石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杨志光、王周勇:本院受理原告王崇莲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陈莉莉:本院受理原告李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111民初56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方伦刚: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方伦刚、贵州中乾融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贵阳骐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涂文祥、郑华及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黔0102民初32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何孝江、蒙安月: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平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黔2727民初3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牙舟镇)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何孝江、蒙安月: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平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黔2727民初35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牙舟镇)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杨琦:本院受理原告金入甫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牙舟镇)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