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丰镇市法院“圆桌审判”温暖未成年人
本报讯(记者任世民 通讯员陈瑞霞) 近日,内蒙古丰镇市人民法院运用“圆桌审判”方式不公开审理了未成年被告人闫某盗窃案件。
为了消除未成年人的恐惧抵抗心理,减轻其精神压力,庭审采取家庭会议的审判形式。法官、检察官、家长、未成年被告人面对面坐在同一张桌子上,通过法官、公诉人的引导、帮教,让未成年人充分意识到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给未成年被告人营造一个既温情宽松又不失庄重威严的审判环境,帮助其更好地认识到自己地错误,重塑美好未来。
在审理中,法官真诚和蔼,公诉人语气平和,各方都以细腻温和的方式对闫某进行启发、疏导,法庭的整体气氛宽松有序。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庭增加了帮教阶段,依法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由各方对闫某从成长经历、家庭教育、青春期心理以及犯罪成因等多方面进行帮教。闫某在轻松的环境下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并真诚表示接受合议庭及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教诲,决心好好做人,回归社会。法庭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