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度江苏法院婚姻家庭典型案例发布
本报讯(记者顾娟 通讯员刘露) 为弘扬和谐家庭社会风尚,彰显司法公正,近日,江苏高院与省妇联共同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发布家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子女抚养、监护资格、赡养、家庭暴力、离婚等家事纠纷等。
据悉,近年来,江苏法院家事案件保持高位运行,平均每年均在10万件以上,2017年度,江苏法院新收一审家事案件123877件,审结125380件,同比分别上升2.98%和4.10%。江苏法院充分发挥家事审判权益保障、情感治愈等职能作用,致力于推行家事审判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更新理念,改革机制,完善程序,创新方法,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家事案件审判模式,取得了丰硕成果。
记者了解到,江苏法院立足家事审判实际情况,积极借鉴域外有益做法,不断总结家事调查的实践经验,大胆探索适应家事审判自身特点的专门化审判程序,与司法局、团委、妇联等多部门联合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工作优势和人才优势,在心理学专家、妇联干部、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具备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有专门的调查技能和职业素养、对家事调查工作具有高度热情的群体人员中择优选聘家事调查员,通过走访、调解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性格特点、家庭关系、情感经历及婚姻家庭状况,探究纠纷发生的根本原因,协助法院进行家事纠纷调查取证,形成调查报告,提出纠纷解决建议,为法院裁判提供重要参考依据,逐步实现家事调查员制度的统一化、规范化、法律化,促进家事纠纷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等15部门在《关于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将指导地方各级法院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并进一步探索与民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监护权证明书与离婚证明书类似,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制作和颁发,与法律文书具有同等效力,是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又一创新之举。
此外,家事纠纷具有强烈的情感因素,涉及心理学、社会学等多方面专业知识,在案件审理中探索心理疏导全程介入,这也是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的改革试点要求,江苏法院陆续建立健全了心理咨询师介入家事案件审理的工作机制。近日,江苏高院在与东南大学共建全国首个家事审判心理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基础上,组建心理咨询人员专家库,并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家事审判心理学重点研究基地专家库成员心理疏导工作规则》,使心理咨询介入家事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