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逐步构建特殊群体刑事法律援助机制
本报讯(记者陈创中 通讯员刘洪群) 1月24日至25日,为期两天的刑事法律援助国际研讨会在广州举办,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研讨会上,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向全世界介绍了广州特色特殊群体刑事法律援助机制。
10年承办
外国人法援案件1794宗
1995年11月9日,广州市成立了全国首家法律援助机构。多年来,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秉持公正、人道、高效的法律服务宗旨,注重保障特殊群体法律需求,切实为刑事特殊受援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在外国人刑事法律援助方面尤为突出。据统计,截至2017年4月25日,广州共有在住外国人8.8万人。随着在穗外国人数量的逐年递增,外国人刑事案件数量也呈上升趋势。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承办外国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794宗。
针对外籍受援人往往存在语言沟通障碍、文化背景差异以及不熟悉中国法律等情况,广州市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不断建立健全外国公民刑事法律援助保障制度,保障了外国公民在中国面对刑事指控时享有公平、公正的司法待遇。
受理未成年人刑案2781宗
记者在研讨会上获悉,广州市于2016年组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库,广州市共招募418名律师入库。举办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培训班,邀请全国知名专家、资深法官、刑事资深律师等前来授课交流。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还聘请了心理专家,积极引入心理干预,配合律师办案。
在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承办的首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受害人小吴是广州市某小学学生,曾多次遭遇班主任黄某的性侵害。法律援助机构受理该案后,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讨论,给予承办律师充分的技术指导,同时助其寻求心理专家的诊疗,最终成功帮助小吴一家争取到了满意的赔偿金额并使小吴的心理伤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据统计,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781件。
法院服务
惠及71.8万少数民族人口
据统计,截至2015年,广州有少数民族人口71.8万人,分属55个少数民族。其中,户籍少数民族人口8.8万人。
广州市法援机构在少数民族聚居地白云、越秀、海珠等区,依托属地街道、司法所和少数民族律师资源较丰富的律师事务所,设立少数民族法援工作站、联络点,并配合市民宗局面向少数民族群众举办法律咨询、法律讲座。
目前,已在4个律师事务所、3个街道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组建了200余人的少数民族律师资源库,优先指派少数民族律师办理本民族援助对象案件,更能把握好民族政策,确保语言沟通无障碍,促进民族团结。与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合作,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项目,为不符合政府法律援助条件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将在穗少数民族群众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内。
据统计,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少数民族刑事法律援助案件76件,如17岁的维吾尔族少年因被同乡诱骗盗窃案中,法援律师为其提供刑事辩护,依法得到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