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8年1月20日

贵州锦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锦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福泉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泉市泉泉矿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锦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锦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福泉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刘波、付芸、付德英:本院受理上诉人黄国顺与被上诉人刘波、付芸、付德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民终41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一、撤销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2016)0181民初213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变更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2016) 0181民初213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刘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黄国顺借款1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4%标准从201526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付芸、付德英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笫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3100元,减半收取1550元,由刘波、付芸、付德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100元,由刘波、付芸、付德英 负担。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佳安琴:本院受理的原告田洪忠诉你方、安顺市西秀区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判决书送达后,原告田洪忠在上诉期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罗莲英、罗林钦:本院受理原告王长生诉白云区众森木胶板厂、曾兴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黔0113民初78号。本院为查明案件事实,追加你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含举证期限30天)。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开庭时间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在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无锡市顺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海胜彬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劲泓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李薇、杨振宇、杨弘宇、天津益丰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无锡市顺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海胜彬贸易有限公司、通辽林峰商贸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银行贵阳市东山支行票据纠纷一案,案号为(2015)筑民二(商)初字第217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5)筑民二(商)初字第217号民事判决书及被告李薇、杨振宇、杨弘宇、第三人中国银行贵阳市东山支行上诉状。(2015)筑民二(商)初字第2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被告李薇、杨振宇、杨弘宇不享有涉案1040052/23666738号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权利;二、确认原告贵州劲泓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享有涉案1040052/23666738号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权利;三、第三人中国银行贵阳市东山支行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州劲泓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支付涉案1040052/23666738号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款209万元及相应利息支付(利息计算标准为:从涉案汇票到期日(2013527日)之次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520元,由被告李薇、杨振宇、杨弘宇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罗学英: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志珍、李志杰诉被告李智发及第三人龙启维、李昆昆、李安情、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黔0111民再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曰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张献祥:本院已受理原告周赐赋与被告贵州九龙鸿伟商砼有限公司、张献伟、张献祥、王珍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0111民初5554〕,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张献祥:本院已受理原告周赐赋与被告安顺市西秀区七眼桥镇永红砂石厂、张献伟、张献祥、王珍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0111民初555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永立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帅:本院受理原告罗甸县大运丰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谢林江、冯丽:原告贵州祥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贵州祥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诉被告你二人及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红花岗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二人送达本院(2017)0111民初36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谢玉忠、罗来美:原告贵州祥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贵州祥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诉被告你二人及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红花岗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二人送达本院(2017)0111民初36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遵义市速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祥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贵州祥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诉被告宋吉强及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追加你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并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通知书、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傅耀平、彭康义: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因无法直接向你(你们)送达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10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尹荣、刘统菊、蒋锐、尹琼、肖松、贵州鹏兴荣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被告尹鹏于法定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本院经审查作出(2017)0102民初5201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被告尹鹏的管辖异议申请。现被告尹鹏针对该民事裁定书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本民事裁定书以及尹鹏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0102民初5201号民事裁定书以及尹鹏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张慧玉:本院受理原告唐富洋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403民初17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贵州永涛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昌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幺铺)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贵州永涛建材有限公司、潘涛:本院受理原告梁正辉诉你与第三人安顺市西秀区板桥钢构加工厂承揽合同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2017)0402民初33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贵州永涛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阳光万心隆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2017)0402民初33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王敏:本院受理原告陆显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1832915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杨朝秀:本院受理原告刘爱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高清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州省高原交通建筑有限公司、张中友:本院受理原告贵阳金阳瑞隆建筑材料租赁站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0115民初25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解除原告贵阳金阳瑞隆建筑材科租赁站与被告贵州省高原交通建筑有限公司及张中友于2013530日签订的《建筑材料租赁站合同》;二、被告贵州省高原交通建筑有限公司与张中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贵阳金阳瑞隆建筑材料租赁站截止至2016831日的欠付租金30, 977元;三、被告贵州省高原交通建筑有限公司与张中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原告贵阳金阳瑞隆建筑材料租赁站钢管10. 4508吨、扣件1561套,如不能返还,则赔偿38,377;并从201691日起,按钢管每日每吨2.5元、扣件毎日每套0.008元的标准计算支付上述未返还建筑物资的租金,直至所有租赁村料归还完毕或赔偿款付清之日止;四、被告贵州省高原交通建筑有限公司与张中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贵阳金阳瑞隆建筑材料租赁站违约金20,000元。案件受理费2,032元(原告预交2032元)及公告费520元共计2,552元,由被告贵州省高原交通建筑有限公司与张中友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尹时发: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市白云区永发建材租赁站诉被告深圳市西部城建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0113 民初77号。本院为査明案件事实,追加你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吿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含举证期限30天)。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开庭时间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在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贵州茅台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姜敏:原告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贵州茅台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姜敏公司解散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01民初36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01民初368号民事判决书及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诉状。(2017)01民初3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元,由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兴科:本院受理的原告胡方炼诉被告国庆、李兴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11民初4067号民事判决 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杜美玲:本院已受理原告顾阳槐诉被告杜美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石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任儒松:本院已受理原告游廷云诉被告任儒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石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华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告张飞诉被告贵州和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黄子阳及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本院 (2017)0111民初42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黄仕光、秦天宇:本院已受理原告佛山市金佳机电有限公司与被告贵阳远航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黄仕光、秦天宇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0111民初330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转普裁定书、(2017)皓评字第552号评估报告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镜聚力视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龙里县广播电视台(龙里县新闻中心)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州黔龙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长沙市天心区福财钢架管租赁部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刘东、周之鑫、罗琦:本院受理原告李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2730民初130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张吉云、郑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被告张吉云、郑梅、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含答辩期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逢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王洪芬:本院受理原告谢成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宁谷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刘洪娟:本院受理原告谢成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宁谷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贵州瑞德永兴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李文波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83209时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湖北省襄阳市鑫弘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小庆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622民初5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原告刘小庆因本案交通事故所遭受的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85,346.77元。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分公司营业部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62,000元。不足部分123,346.77元由被告黄昌立、王镇培各自承担一半赔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湖北省襄阳市鑫弘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桃花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622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原告郭桃花因本案交通事故所遭受的损失共计人民币118,187.01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分公司营业部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6万元。不足部分58,187.01元由被告黄昌立、王镇培各自承担一半赔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贵阳四方通园贸易有限公司、贵州烽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03民初14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冉先黎、谢兰琴、杜媛娥、朱兵: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诉被告左红卫、王洪、冉先黎、谢兰琴、杜媛娥、李五一、朱兵、黔商市西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0103民初10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左红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360万元及相应利罚息、复利人民币1771959.56元(利罚息、复利计算截止到2017414日,之后利罚息、复利按双方签订的双方签订的《借款展期协议》约定计算,利随本清);二、被告王洪、冉先黎、谢兰琴、杜媛娥、李五一、朱兵、贵州黔商市西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其余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贵州省黔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贵州省黔创资产管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告朱洪斌与被告贵州省黔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德远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黔创资产管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顺开发区兴伟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马晓春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黔01民初54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黔01民初545号民事裁定书及原告朱洪斌的上诉状。(2017)黔01民初5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朱洪斌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吉元定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李文书:本院受理的原审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河支行与原审被告贵州吉元定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郑筑清、李文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再审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本案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相关诉讼文书材料,请你们在开庭前到本院审判管理团队领取。特此公告。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任儒松:本院已受理原告游廷云诉被告任儒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石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赵燕子:本院受理李本聪申请宣告你你失踪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黔0526民特1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文为:宣告赵燕子失踪。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