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检察院服务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201612月,上海市政府发布《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正式吹响了崇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的号角。20176月,市人大出台《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对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保障崇明生态岛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为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崇明检察院提出了生态检察的工作思路,并主动探索、深入挖潜,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职能,切实捍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崇明检察院制定出台《“十三五”时期生态检察发展行动计划》,将生态检察纳入“十三五”时期崇明检察工作总体目标,并配套出台《服务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具体制度,初步形成生态检察“1+3”工作格局和“1+X”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检察工作发展。

  崇明检察院组建了两支专业队伍,一是建立生态检察办案组。结合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探索设立生态检察专办组,明确生态检察官岗位职责、权力清单,推动涉生态类案件专人、专业办理。二是设立环境综治专职检察官。在堡镇、庙镇、长兴镇3个社区检察室设立了3名环境综治专职检察官,负责辖区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涉环境类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参与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现崇明三岛环境综治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