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西安长安区法院多项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表彰
本报讯(记者冯雷 □刘纯博) 近日,由于在2017年度司法宣传、机要保密、信息化、三项工作等多项工作中成绩突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先后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陕西省法院多项表彰奖励。
以司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引领,传递司法正能量,讲好法院好故事。2017年以来,长安区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正确舆论导向,努力适应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聚焦法院先进人物、典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动态等,组织策划撰写出了一大批高质量的新闻宣传稿件。全年累计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陕西日报》《西安日报》、人民网等各级各类主流媒体刊发宣传稿件数量名列全市法院第一名,为人民法院工作改革发展营造出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由于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长安区法院受到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通报表彰。
牢固树立“司法行政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法院机要保密和信息化服务保障水平。2017年,长安区法院不断强化机要保密工作责任意识,畅通机要保密通道,不断提升司法政务工作网上办公水平,同时,以智慧法院建设为依托,加快推进数字化法庭建设以及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在服务保障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的能力,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机要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
强化安保责任,扎实抓好三项工作落实。2017年以来,长安区法院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夯实安全保卫责任,驰而不息狠抓法警大队执法能力建设,为维护人民法院安全稳定和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警务保障,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三项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