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1号文件”的着重与尊重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简称最高法通知)。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发布的第1号文件,内容涉及“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等,可谓意义重大。党的十九大前后,中央各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专门“保护企业家”的政策文件。保护企业家与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已成为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下面,笔者试着以最高法通知为切入点,谈谈我国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特点及意义。

  最高法通知以审判职能作用为切入,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其一,着重平等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通知开头强调,深刻认识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强调对企业家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的平等司法保护。其二,着重契约精神。法谚有云:“契约是当事人间的法律”。通知提出妥善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对有关政府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此外,涉及确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导致当事人签订的民商事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支持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请求。其三,着重自主经营。自主经营权是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自主决策、自主实施与自主管理的权利。自主经营是企业迸发活力的灵魂、市场发挥作用的基础。通知提出对违法违规向企业收费或者以各种监督检查的名义非法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应依法予以纠正;严格依法采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强制措施,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等。

  笔者认为,从上述“三个着重”来看,最高法通知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体现了三个尊重:其一,尊重私法自治。现代民商事法律为市场经济活动提供了行为规范,且在私法活动场域,民商事主体秉持意思自治理念通过自主协商决定权利义务关系,原则上国家不予干预,在发生纠纷得不到协商解决时才由司法机关出面裁决。其二,尊重创新精神。追求创新是优秀企业家的愿景。通知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提振知识产权权利人积极创新的信心,并给了许多创业者一颗“定心丸”,强调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贯彻树立对企业家的正向激励导向的要求,努力营造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其三,尊重改革开放。2018年,我国将迎来改革开放40周年以及全面深化改革5周年。回顾过去,改革开放以来广大企业家为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发展、振兴民族品牌、增强综合国力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着眼未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健康发展的市场经济,而健康发展的市场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对企业家的重视,对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视,正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成果经验总结的重视。从这个意义上看,最高法2018年第1号文件释放了将改革进行到底的重大意义。

  (作者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