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文专项整治网络借贷风险

  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决定严格网络小额贷款资质审批,规范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网络小额贷款的机构,并要求20181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

要求11个领域排查网络小贷

  《方案》显示,该文件由银监会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主要排查小贷公司利用互联网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打击无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甚至无放贷资质却经营网络小额贷款的机构。

  对整治对象即网络小贷,《方案》给出了明确定义——网络小贷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具有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取借款人,运用互联网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等特定场景信息等评定信用风险,在线上完成贷款全业务流程等特点。

  《方案》将突出排查和整治11个领域:严格管理审批权限、重新审查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股权管理、表内融资、资产证券化等融资、综合实际利率、贷款管理和催收行为、贷款范围、业务合作、信息安全、非法经营。

  此次专项整治将分为三步。20181月底前将摸底排查情况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3月底前,完成对合规类机构、整改类机构和取缔类机构实施分类处置;20184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形成本地区的整治总结情况(含长效监管建议)报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连三道指令剑指网络小贷

  今年来,现金贷乱象引发关注。各大网贷平台的贷款数据以每条0.1元至1.5元不等的价格直接出售给需要购买数据的人们;借贷者在多个平台重复借贷,以贷养贷的行为并不少见。在高利率“现金贷”频繁出现违规行为的背景下,监管部门针对包括现金贷在内的网络借贷乱象连续祭出三道整治指令。

  1121日,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1122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召开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会议,17个批准小贷公司开展网贷业务的省市金融办将参会,汇报辖内网络小贷机构批设情况。在清理网络小贷背后,牌照价格一夜飙至6000万。针对现金贷的乱象,121日,监管层又下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  

  《方案》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严格管理审批权限”和“重新核查业务资质”。小贷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方案》要求从股权管理层面排查小额贷款公司,即排查股东声誉、诚信记录、财务状况,以及是否合规;排查股东是否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入股等。

  资产证券化以其成本低、发行规模大成为很多网络小贷公司所选择的重要资金来源。《方案》提出,对通过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的,进行严格排查。《方案》要求用于交易的基础资产是合法合规的信贷资产,不得直接或变相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这极大限制了发行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产品的基础资产的规模,也限制了这些产品合格投资者的数量。

  在对贷款范围的排查整治中,《通知》要求排查是否在经营区域或业务范围外发放贷款,以及是否发放无特定场景和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贷。 但有业内人士提出,很多地方对牌照的经营范围描述不统一,各地都有对审批权限的理解和解释,标准不一。至于限制用途和场景,操作中也会非常难落实。“很多银行在鼓励做消费信贷时,业务员甚至会帮你虚构用途,包装贷款人。”所谓的用途和场景容易形同虚设,不只小贷公司难落地,即使以某种场景借到资金,最后去向连银行也难追查。(摘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