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金华发布《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保障民生安全
本报讯(蒋定国)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举行《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实施发布会,此《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人身与财产安全。
据了解,金华市登记的各类在用电梯已达5万余台,数量稳居浙江省内第四位,并以每年近20%的速度增长。随着电梯总量快速增长,电梯使用单位呈多元化、复杂化,电梯设备的老旧化日益加快,全市电梯安全事故呈多发趋势,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2015年7月30日,金华市获得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成为立法法修改以来浙江省第一批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区市。在广泛征集立法项目的基础上,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将《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立法纳入2016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2017年,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更明确将该立法项目列入当年初次审议的法规项目。2017年9月30日,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对《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批准了这个条例。现《条例》已于10月25日颁布,即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据统计,今年1-10月,金华全市质监部门共排查出隐患电梯654部,通过110联动举报的电梯安全事故606起。通过《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推动各相关主体落实电梯安全责任,共同保障人民群众人身与财产安全。
当前,金华市的电梯应急处置工作纳入110应急救援处置中心,由110指挥中心统一接警,市本级统一调配安排3支电梯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本年度通过110联动救援249起,解困近500人;全市救援606次,解困1313人。但这种方式与立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有关模式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金华市质监局副局长钟柏连表示,本次立法中对应急平台建设的要求是“有平台、统一报警电话、统一识别编码、实现电梯故障快速救援”。实现这个平台有多种选项,该市将本着安全、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经过多方论证和比较,必要时参观学习杭州等地先进的管理模式,再结合金华实际,制定建设方案。需要强调的是,这个平台是市县两级统一模式分级运行,也要兼顾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统一设计、分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