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探讨新技术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浙江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举办论坛,对“新技术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课题展开研讨。
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在论坛上指出,“新技术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主题,涉及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网络、电子商务等众多新问题,对于促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陆剑锋要求研究会学习和领悟十九大报告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部署;持续聚焦难点问题,围绕全省知识产权领域宏观战略的重大理论问题、实践中产生的重要问题开展研究。浙江作为技术创新强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意义重大,希望研究会为繁荣浙江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传播浙江知识产权业界声音作出更大贡献。
浙江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徐建新指出,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的实施,与本次论坛所探讨的新技术主题背景密切相关。要准确把握新技术背景下知识产权的特点,大力加强新技术背景下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新技术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注重激励创新理念、严格保护理念和利益平衡理念。
阿里巴巴副总裁俞思瑛表示,在数字化的社会背景下,产生了众多新权利客体,社会主体对权利获取的需求也在发生变化。作为法律人,应当站在法律共同体的角度建立新的权利保护机制,让权利和自由得到更好的保护。
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副院长、人工智能研究所所长吴飞教授认为,人工智能短时间内不会完全替代人类,人机混合是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崔国斌教授指出,面对网络技术进步之下的著作权法,仍然应当以不变应万变。对于网络的飞速发展所引发的法律适用问题,要以著作权法立法目的为根本导向,完善具体的法律规则与标准。
与会者围绕“新技术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和“新技术背景下知识产权法实践探究”主题,就“人工智能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诉讼中电子证据的审查与认定”“现代科技与互联网审判”“网络侵权问题”等多个专题展开研讨。
该论坛有知识产权相关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350余人参加。论坛同时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当天线上点击量达40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