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在深处 谋在新处 干在实处

访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

 

  行大道者,法治天下,谋万世者,以法为基。纵览党的十九大报告,“法治”贯穿通篇。法学会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为了解湖北省法学会如何在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过程中紧密联系实际,履行好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近日,本社记者采访了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

出实招、见实效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明确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将法治建设提高到新的高度,为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万学斌深有体会地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党要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党的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对此,万学斌告诉记者,十九大报告对群团组织的这一新要求,深刻揭示了群团工作的本质属性,科学回答了群团事业坚持什么原则、朝着什么目标努力的重大问题,为群团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赋予了光荣使命。全省法学会系统要把增强“三性”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奋力开创新时代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万学斌说,法学会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贯彻落实十九大对党的群团组织的新希望、新关切,我们将在“三个要”上出实招、见实效。

  一要提升政治站位,找准政治定位。组织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听党话跟党走,是党赋予法学会的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法学会工作既是政治性很强的服务工作,又是服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要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政治本领。加强对法学研究队伍思想动态的了解掌握,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提出对策预案。要做好突发重点舆情事件应对,发现涉意识形态问题及时应对、敢于发声。通过服务和引导,让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体会到“桥梁纽带”的向心力和“会员之家”的归属感。

  二要保持和增强先进性,提升凝聚引导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先进性是群团工作的力量之源。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群团组织之一,先进性是自身建设的应有之义,是履行职责使命的内在要求。法学会保持和增强先进性,就必须紧跟时代潮流,适应形势变化,坚持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不断增强法学会组织的生命力。

  三要保持和增强群众性,提高团结服务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性是群团组织的根本特点。法学会根植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保持和增强群众性,是法学会的生存所依、发展所系。一方面,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尽心尽力地为广大会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及时了解和满足广大会员的需求,真正把法学会建设成为广大会员施展才华的大舞台和情感交流的温馨家园。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保证中央确定的新时期群团组织要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的总基调不走样,保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要有自己的组织,怎么有利于做好工作、就怎么建组织”的要求落到实处。

用好法学研究大省的优势

  万学斌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统一领导等一系列重大的举措,表明了我们的法治建设将有更加坚强的组织保障,将有更加完整的顶层设计,将会持续出台更多重大举措,必将推动法治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法学会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在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领域的重要力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万学斌介绍,湖北是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学资源大省,武汉的高校有27所大学开办有法学院系,可谓人才济济,精英荟萃。同时,这支队伍团结面广、资源丰富、战斗力强,我们完全有能力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大有可为。他要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党的十九大既为法学会事业赋予了新任务,提供了新舞台,也对法学会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挑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牢牢抓住难得的历史性机遇,用好法学研究大省的优势,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法学会工作迈出新步伐。

切实做好“四个新”的文章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在做、关键在结合实际做。”万学斌说,确保把党的十九大精神扎扎实实地贯彻落实到法学会的各项工作中,我们要切实做好“四个新”的文章。

  首先,推进法学会改革要有新作为。十九大为党的群团组织改革作出了新部署。法学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要破解在长期工作中逐渐积累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改革必须紧盯“四化”问题的解决,对标对表、对症下药,使法学会真正回归本质、焕发活力。对于“机关化、行政化”问题,一方面,要通过狠抓法学会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约束干部来保障改革,在改革中体现真抓实干的精神,坚持“改革的硬任务要硬落实”,杜绝用会议贯彻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另一方面,推动法学会机关干部主动走到法学法律工作者当中去,同他们一道设计研究课题,深入调查研究,促进成果转化,以热情周到的服务增强法学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其次,加强法学研究要有新成效。法学会系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以繁荣法学研究为着力点,努力取得新突破。要紧紧围绕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紧密联系湖北实际,深入思考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研究课题。在理论研究层面,要突出抓好十九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的研究;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学深学透十九大精神,撰写高质量体会文章,以起到正确引导、解疑释惑的作用。在对策研究层面,突出抓好省委、省政府在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中密切关注的重大问题的研究,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建言献策。在服务群众层面,要突出抓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的法治需求问题研究,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现实问题提供最佳方案。

  第三,开展法治宣传要有新举措。要充分利用法学会宣传宣讲的平台优势,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会、开展“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大讲堂和法律文化基层行等多种途径,拓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渠道。各市州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院)要通过座谈会、研讨会、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会、系列讲座等多种形式,全力推动十九大精神的宣讲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站。法学会系统主办的法学刊物和网站,要加强策划,开设专栏,及时发布学习动态,组织专家访谈,畅谈心得感言,营造学习氛围。

  第四,开展法律服务要有新突破。要加强与同级人大法制委、政府法制办和政协社法委等部门的联系,多渠道推荐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多地参与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敏感案件和疑难案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法理论证。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当地突发事件处理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培训,对社会治理各项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通过多种方式为政府、企业和基层群众排忧解难,解答群众涉法涉诉问题,做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