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与实践基地第二届联席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王琳) 近日,全国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与实践基地第二届联席会暨贵阳环境司法专门化十周年论坛在贵阳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贵州省政协副主席李汉宇、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出席会议并分别致辞发言。

  江必新指出,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与实践基地积极开展环境资源司法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发挥了环境资源审判智库应有的作用。贵阳“两庭”的探索创新,不仅推动了贵州省内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和行政执法专门机构的建立,也对全国法院系统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的建立和环境资源审判队伍规范化、职业化、专门化建设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态环境和公正环境资源司法保障的需求与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发展不平衡、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司法保障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找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目标、新方向。

  李汉宇指出,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贵州省高院和贵阳市委、市政府成立贵阳环境司法保护专门机构,现在的贵州山青、天蓝、水清、地绿,过去5年贵州经济发展水平年均增长11.6%,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三,实施大数据、大生态和大扶贫三大战略,实现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丰收。

  孙潮在介绍贵州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时指出,贵州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走出了一条符合贵州实际、体现贵州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形成贵州法院“145”跨区域环保审判格局,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目前贵州专门化环保审判机构已经扩大到29个,通过创新完善环境保护审判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机制,不断扩大归口审理案件范围,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受案范围,完善环保审判专家陪审员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积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探索环境司法专门化配套工作机制等具体举措,使专门化的司法机制更加完善,贵州法院各项环境资源审判指标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