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伟龙:“公正”是我的责任

    齐伟龙一直工作在“离群众最近”的基层法庭,在他心里,“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都应当得到法律上的公正,帮助当事人实现这份公正,是法官职业‘了不起’的责任,也是一刻都不能放下的责任。”

 

  北京市双优法官、北京市模范法官、北京市万名孝星、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争创奖、北京市法院第三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标兵、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北京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这些荣誉称号都属于一个人,他就是北京市大兴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入额法官、副庭长齐伟龙。

  生长于三江平原的齐伟龙2007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便进入大兴法院工作,一干就是10年。截至目前,齐伟龙已经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400多件,曾连续6年无一发回改判,调撤率达65%

  齐伟龙一直工作在“离群众最近”的基层法庭,在他心里,“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都应当得到法律上的公正,帮助当事人实现这份公正,是法官职业‘了不起’的责任,也是一刻都不能放下的责任。”

“我愿意多做一些”

  在工作中,齐伟龙践行着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并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主动地开展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走访群众等各项工作。他曾为相邻权纠纷案件,在休息日赴现场勘验近6个小时,为噪音污染案件多次调查取证至凌晨两点。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因肇事司机赔偿能力有限,为了确保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护,让判决书不成为“法律白条”,齐伟龙依职权充分调查取证,逐一倒查车辆买卖环节,在1天内辗转北京、天津的6个乡镇,先后找到4位车辆买卖人,几经周折最终确定么某为该套牌车最初的卖家。法院最终判决么某对属于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金额与肇事司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案件顺利执结,原告专门为齐伟龙送来了“秉公执法、勤政为民”的锦旗。

  作为一名80后”法官,他的身上少了一些年轻人的浮躁,多了一份踏实敬业、公正为本的坚守与执着。

  “依据当事人双方提交的证据,根据证据规则,大部分案件也可以审结。但是,如果能让法律事实更接近客观事实、让当事人更信服裁判结果,不让当事人因欠缺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而导致权益受损,我愿意多做一些;如果可以让当事人多一分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法官的信任,我愿意付出十二分的努力。”齐伟龙说。

“与当事人感同身受”

  在工作中,齐伟龙满怀热爱、不计得失,从不犹豫得去给予、从不吝啬得去付出,他是年轻同事最喜欢交流的“大龙”、他是庭长最信任的业务骨干,他是屡屡获奖的“调宣先进”。

  年逾六旬的谷大妈因对十多年前离婚诉讼调解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方案有意见,多次到法庭来讨说法。齐伟龙刚开始接待她时,她一直对齐伟龙冷言冷语。

  但后来,只要她找到齐伟龙,无论是面谈还是电话,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休息时间,齐伟龙总是真诚倾听、耐心释法。水滴石穿,谷大妈的“法结”和“心结”被法官的专业与尊重解开。

  时至今日,谷大妈的手机里还保留着很多和齐伟龙沟通的短信。“有3年多没有跟他见面,但是我们经常发短信打电话,齐法官这个人挺不错,他高姿态做事,低姿态做人,是个好法官。”这是老人对他的评价。

  齐伟龙曾为了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中秋节当天拎着月饼上门和当事人一起过节、倾心交谈;为了保护某村群体性纠纷中妇女群体的合法权益,晚上9点多参加村民代表大会向村民释法。

  “法官应该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亲眼看得见公正、亲身感受到公正。所以我常告诫自己,一定要换位思考,要有‘同理心’,对当事人遇到的困难感同身受,不辜负当事人对法律和公正的期待。”齐伟龙说。

“法官要终身学习”

  齐伟龙坚持法官是一个必须终身学习的职业,因此他非常注重思考和总结,尤其是对典型问题的调研和重点案件的宣传。

  他根据多年扎根派出法庭的经验积累,撰写的调研信息多次被市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采用,撰写的多篇案例被《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审判前沿》采用。

  在《人民调解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刚刚颁布实施之际,还没有实践案例指导和固定文书格式可供参考,齐伟龙经过认真研读法条,探索出该类文书的行文和格式,率先运用司法确认方式解决了两起案件,针对此类问题撰写的调研信息被市高级法院采用。

  在审理一起兄妹之间房屋权属纠纷中,他十几次多方取证,并对在司法实践中较少涉猎的占有保护立法精神深入研判,最终认定作为原告方的妹妹为房屋实际建造人,运用占有保护原理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身患重病的原告带人敲锣打鼓到法院向齐伟龙赠送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在20169月圆满审结的邱少云烈士胞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中,齐伟龙作为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副庭长对该案进行了有力的指导和支持,弘扬和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因审结的案件中近30%为涉农案件,他注重总结和积累审判实践中的问题和对典型案例的思考调研,撰写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问题》一文荣获2014年度全国法院学术论文优秀奖,并被《北京审判》刊登,北京市人大特针对此文邀请他参加立法调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