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西林法院双语法官送法进瑶寨

  本报讯(记者罗宗明 通讯员陆昱伶 韦舒) 广西西林县地处桂、滇、黔三省(区)接合部,居住着壮、汉、苗、瑶等14个民族,少数民族在全县人口占比为90%,不少案子都是离婚、家庭、邻里等纠纷,当事人为了家长里短的事发生纠结,且很多纠纷案件当事人听不懂普通话。西林法院双语法官在这种情况下发挥了很大作用,法官用少数民族语言和当事人交流,不仅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也可以让很多听不懂普通话的老百姓明白纠纷中的法理和人情,从而解开心结,实现案结事了。

  该院精通瑶语的“双语”法官李在英经常和青年法官背着国徽深入大山巡回办案,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用瑶语将那些抽象晦涩的法律条文“翻译”成群众听得懂的话,解决在办案过程中与当事人语言交流的障碍问题。

  据了解,广西西林县法院党组把培养双语法官作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本着政治过硬、能力过硬、语言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不断加大培养和培训力度。该院一方面派青年法官参加双语法官培训,提高青年法官在法律法规、审判专业术语中双语互通、互译、互用的能力。另一方面还采取自行培训、老带新的形式,让经验丰富的“双语”法官带青年法官一起办案,使青年法官逐渐掌握与少数民族当事人交流的技巧,不断提高审判效率。目前,西林法院入额法官除了掌握标准的普通话外,均掌握至少一门以上的少数民族语言。有了双语人才的保障,该院积极推行“双语”服务工作机制。具体措施包括: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建立法官联系点,配备“双语”法官,每月到各联系点进行走访,排查矛盾纠纷;设立巡回法庭,安排“双语”法官,在送达诉讼文书、法律文书以及开庭审理过程中运用少数民族语言;选拔精通少数民族语言及汉族语言的少数民族人才担任陪审员,参与少数民族群众案件的审理、执行等工作;开辟涉少数民族纠纷化解绿色通道,对可能产生纠纷的苗头,第一时间介入,安抚当事人情绪,避免群体性矛盾的发生;对有困难的少数民族诉讼当事人实施诉讼费减、免、缓等措施,确保少数民族困难群众能够打得起官司。

  据悉,西林法院将建立涉少数民族纠纷“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四优先”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维护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