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商丘中院召开减刑假释工作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通讯员杨委峰 白中哲) 近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减刑、假释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减刑、假释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5起减刑案件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商丘中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张孝勇通报了商丘中院依法规范开展减刑、假释工作的总体情况和主要做法。在省豫东监狱、市监狱严格提请和市检察院依法监督下,该院高度重视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工作,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熟练掌握减刑假释法律法规,推行院长办案制度,主管副院长及审判委员会委员竞相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积极践行司法公开,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公正审理,将财产刑的履行情况纳入减刑考量因素,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针对不同的罪犯综合考量其主观悔罪表现和客观改造表现情况,应当从严的坚决从严,应当从宽的坚决从宽,并与刑罚执行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接受监督,保障了减刑假释工作顺利开展。
2016年以来,该院共审理减刑案件1765件,无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减刑案件1271起,书面审理减刑案件494起,公开开庭率72.01%,人民陪审员参与开庭审理案件1205起,陪审比率94.81%;通过开庭和书面审理,最终裁定准予减刑1758件,裁定不予减刑7件。其中开庭审理“职务犯罪、涉黑犯罪、金融犯罪”罪犯减刑案件126起,通过开庭审理,最终裁定准予减刑119起,裁定不予减刑7件。该院减刑案件公开开庭率、人民陪审员陪审比率、“三类罪犯”压缩减刑幅度均达到了历史新高。通过与省豫东监狱、市监狱、市检察院共同努力,该院办理的上述减刑案件无一违法裁判、无一被检察机关提出纠正意见,无一引起当事人上访、无一被上级法院、政法委、人大批转督办。
另外,商丘中院审监庭庭长郭彦宇发布了该院审理的罪犯花某某不予减刑案、罪犯王某某不予减刑案、罪犯霍某某不予减刑案、罪犯白某从严减刑案、罪犯方某某不予减刑案等5起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