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交出“漂亮”成绩单

  本报讯(记者时婷婷) 常州市检察机关办理了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徐州市检察机关办理了全国首例法院开庭审理的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全国首起进入二审程序案件;南京市检察机关全国首起通过在全国媒体公告的方式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随着71日全国检察机关正式成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为期两个月的试点工作也画上了完美的句号。作为试点省份,江苏检察机关交出了一份漂亮的答卷。

  江苏安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废旧电池回收的企业,经营期间,公司擅自在厂房外下水口倾倒强酸废液200余吨。南京市检察院在对该案进行立案后,探索了全国首起通过全国媒体公告的方式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做法。今年2月,由苏州市吴江区检察机关提起的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行政公益诉讼案,成为全省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推动了国土部门违法用地整改工作。一起起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结,彰显出江苏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成效。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在全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总结中说:“试点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70件,其中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08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62件。在提起的62件公益诉讼案件中,目前法院已审结20件,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全部得到实现。在453件行政诉前程序案件中,除未到回复期的22件外,行政机关已纠正违法或者履行职责案件为340件,改正率达78.9%。”

  在公益诉讼制度功效方面,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推进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4480余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1008余亩;保护被污染土壤121余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23010余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29920余吨;共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2.3亿余元;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0.4亿余元;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资产和权益价值8140余万元。

  在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时,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要全面把握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要求,统筹抓好民事、行政两类公益诉讼,突出抓好行政公益诉讼;统筹抓好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两个阶段的办案工作。转变办案思路和工作模式,严密办案组织架构、完善履职中线索发现机制、聚焦办案工作质效,建立完善以省院为龙头、设区市院为枢纽、基层院为主体的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在法律确定的范围内依法开展,使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都能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