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不能再充当“培训贷”的帮凶
目前,不良校园贷因“裸贷”“高利贷”等问题,已经进入强力监管和整治阶段。然而,另一种专门面向求职大学生的贷款——“培训贷”,正成为新的乱象。所谓“培训贷”,就是培训企业与信贷机构合作,由刚毕业的大学生以个人名义向信贷机构贷款作为“培训费”,“培训费”直接打入企业账户,大学生无需出钱就能接受“培训”。这一过程虽然标明了利息,但贷款过程中还有高额的“咨询费”“服务费”等,这些钱都由大学生个人承担。
近两年,面对大学生群体的校园贷乱象可谓层出不穷,看似鼓励创业、激励创新的金融工具异化为“高利贷”“裸条贷”,让一些求职心切、防范能力差的大学生掉入陷阱,并导致一些大学生隐私被泄露甚至跳楼自杀的悲剧。而绝不能忽视的是,一些金融信贷机构在其中充当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甚至说是帮凶也毫不过分。
作为大学生,尤其是临近毕业的大学生,多数已经成年,理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这些“培训贷”的手续系自己所签订,且无证据证明自己受到了误导、欺骗或胁迫,就应承担还款责任。但这并不能否定整个“培训贷”流程中有违金融常识、社会常识,乃至突破行业底线的地方。
众所周知,有一定收入的普通工薪阶层要想从金融机构贷款都相当不易,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放贷机构还要现场审核资质,需要当面签订合同。即便其作为担保人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也应履行这些审核程序。这都是金融行业控制风险,降低不良资产率的基本要求。
多数大学生的支出均来源于父母,自身缺乏稳定收入,是存在较大违约风险的“次贷客户”。除按照政策发放助学贷款外,很少有正规金融机构愿意给大学生发放贷款,监管部门也早已叫停了大学生信用卡业务。基于风险控制,对这一群体应提高门槛,从严审核才是,如应征得事实上的兜底还款人——父母的同意,或者要求提供相应担保。
但从媒体报道来看,在“培训贷”的整个流程中,金融机构未尽到任何把关审核义务,甚至连贷款者本人都没见过,完全由收取培训费的培训机构代为办理一切手续。除培训费外,连生活费也可以贷款。这并非说明贷款机构及培训机构在做慈善,而是其看中了大学生涉世未深、求职心切,背后有事实上兜底还款人的优势。如果其无法还款,父母或亲友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其陷入困境,多数会为其还贷,帮助其走出困境。
现实中,大学生的开支均能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得以保障,无需贷款来维持。如果是贫困群体,有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兜底,高利息的校园网贷只会加剧其困境。如果是富裕群体,根本无需校园网贷便可满足其消费。如果是创业所需,则有政策支持型贷款作为启动资金,要是选择了高息贷款,创业可能早已因高息及流氓式追债而胎死腹中。
所谓“培训贷”及其他各种校园贷根本没有存在于校园市场的必要,如果继续放任其发展,只会导致出现更加荒唐的现象。6月份,银监会等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杜绝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培训、求职、职业指导等名义,捆绑推荐信贷服务。这显然是明智之举,是该对那些嗜血的网贷机构开展调查并作出处罚了。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釜底抽薪,从根源上避免大学生沦为待宰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