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州法院创建民族地区创新发展示范法院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赵兴文 尤丽婷) 2017年2月,贵州黔南州两会上,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亮海向黔南州420万人民作出了“用3年时间,创建全国民族地区创新发展示范法院”的庄严承诺。今年初以来,黔南州法院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在大事上作为,以创建示范法院统揽全州法院,各项工作位居全国民族自治州法院前列。

  黔南州法院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出成果”的总体思路,计划用3年的时间,创建全国民族地区创新发展示范法院。到2019年,黔南州法院将力争实现审判执行工作指标、信息化建设位居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法院前列;管党治党、廉洁建设和司法审判“三大责任制”全面落实;实施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开放型、智慧型、网络型“五型法院”。

  目前,该院已初步形成“1个三年行动计划+1套测评体系+5个示范”的“115创建”主体框架。组成了由黔南中院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相应县(市)法院主要负责人及中院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察组,分赴全国部分民族自治州学习考察。该院立足黔南法院实际,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示范法院创建,出台3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用3年时间,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地区创新发展示范法院。结合行动计划,制定了一套测评体系,量化具体考评指标。通过横向比、纵向看,反复论证,确定打造“文化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两个示范窗口和“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繁简分流”三个示范项目为具体抓手。出台“五个示范”具体方案,配套制定详细考评指标。

  司法改革以来,黔南州法院以贵定法院为点,带动全州法院系统,按照上级部署,在州委的领导下、在州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确保司法改革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完成了精准、严格、彻底、动态的员额制改革,形成了新型审判团队、审判权运行新机制、强化监督制约等责任制,落实了职级保障、薪酬、执业保障。黔南州法院党组提出,要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统筹推进“五个进一步”,夯实改革成果,创建民族地区创新发展示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