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兰山区法院诉讼材料收转实现智能化
本报讯(记者汤瑜 通讯员郭安丽) “您好,这是我交给韩庆林法官的诉讼材料。”8月9日上午10:30左右,一案件当事人赵某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材料收转中心对工作人员陈苏萍说道。
“请出示您的身份证,同时填写诉讼材料收清单,在上面签字按手印确认。”陈苏萍接过身份证和一摞材料。
几分钟后,赵某填好了《兰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材料收取清单》。
陈苏萍接过清单和赵某提供的诉讼材料,一一对应核实无误后,盖上了“兰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材料收取专用章”。该诉讼材料收取清单一式三份,一份由材料收转中心留存,一份交给承办法官,一份交当事人。
随后,陈苏萍坐在电脑前把赵某的诉讼材料输入材料收转平台软件,进行登记。上午10:50分,韩庆林收到了材料收转中心通过12368短信平台发送的提示短信:“您有一份由陈苏萍提交过来的单据复印件,请到诉讼服务中心领取。”
下午16:35分,忙碌了一天的韩庆林凭借专属自己的收储箱密码,取走了赵某的诉讼材料。陈苏萍按动鼠标在材料收转平台软件上轻轻一点,确认承办法官签收。
此刻,赵某的手机上也收到了材料收转中心通过12368短信平台发送的提示短信:“您交给韩庆林法官的诉讼材料,已经被法官签收。”
据悉,自2016年2月16日,兰山法院诉讼材料收转中心正式运行以来,截至2017年8月4日,共收转材料11506件。该系统运行实现智能化,一方面便捷了当事人,另一方面节省了法官的时间。
陈苏萍介绍,材料收转中心收取的材料,承办法官须于每个工作日17:00前领走材料;情况紧急的,材料收转中心工作人员会立刻转交;当天未签收的,会电话通知承办法官,必须于第二个工作日12:00前签收完毕。
兰山法院诉讼材料收转中心设立在审判大厅一楼,平时有两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材料收转工作。该中心办公区域配备电脑、材料收转储物箱、速拍仪等智能办公设备,使得材料收转运行实现智能化。办公电脑设置了材料收转平台软件,通过对各个时间节点的诉讼材料登记,实现诉讼材料统一管理,全程留痕。
提到材料收转中心,兰山法院民一庭法官乔丽表示,这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让法官把更多精力放在研判案情、审判案件上,做到专司审判,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