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龙游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步入常态化
本报讯(记者田雄 通讯员林建平 黄海斌) 8月7日,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检察院第3次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召开,此次会议围绕该院公诉科承办的一起疑难复杂网络诈骗案的相关问题展开讨论。
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汇报了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争议焦点及初步审查处理意见。随后,由其他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提出问题,大家展开讨论,并对案件定性及处理发表各自不同看法,为承办检察官做出决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检察官联席会议是为提升业务能力、保证案件质量而进行的研究讨论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承办的重大、疑难、复杂或在法律适用上有重大争议的案件或监督事项的一项制度。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权配置规定(试行)》,龙游县检察院严格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认真执行新的检察官权力清单,制订并推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努力为司法责任制改革提供基层样本。
“检察官联席会议虽然强调‘谁办案(决定)谁负责’的原则,但这项工作机制启动简便,可操作性强,议事效率高,程序上也合乎规范,特别是把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和强化内部监督进行了有机结合,非常值得我们基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该院检察长刘建华如此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