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处理扔硬币老太让所有指责变得乏味

  近日,一架原计划1240起飞的南航CZ380航班(浦东-广州)延误了4个小时,而原因是一名老年旅客在登机过程中向飞机发动机投掷硬币。经调查,涉事旅客邱某称其抛掷硬币是为祈求飞行平安。警方通报称,老太的行为未造成更严重危害,且无故意破坏的主观愿望,考虑其已经80岁,对其不予处理。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年龄的确是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的重要考量。根据刑法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或70周岁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不过,即便不是刑事犯罪,免予治安处罚,老人的行为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邱某在行至飞机客梯车中部向发动机撒硬币时,还有老伴和女儿女婿随行,老伴和女儿女婿没有制止,也没有向工作人员汇报和承认错误。如果老人身边没有老伴和女儿女婿陪伴,对涉事老人“法内开恩”,还可以原谅。鉴于邱某已经80岁,警方不对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也应当告知权利被侵犯人南航及机场,可以要求老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儆效尤。

  由这起事件引申来看,“不予处理”既没有起到相应的警示意义,反而使实施违法、危险行为的人,因为年龄因素免受相关处罚,起到了逆反的“普法教育”。这与人们的关注程度及其事件的社会影响是背道而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