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法院与市公安交管局联手扣押被执行人车辆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通讯员张晓敏 吴玉萍) 6月16日早上7时许,天津市河西法院接到市公安交管局河西支队通知,根据法院协助执行请求,一辆被执行人所有,牌照号为津DHB0XX雪佛兰汽车已在今天早晨被河西支队查到并扣押,请法院派员接收。这是天津法院与市公安交管局联手查控被执行人车辆取得的成功案例。
据悉,自天津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积极搭建联动协作平台,凝聚执行工作合力,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战略总攻,“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格局已初步形成。在此基础上,市高级法院深化与市公安交管局的合作,法院将已经裁定查封需要扣留但无法找到的车辆信息通报给市交管局,请市交管局协助查控,市交管局通过技术手段查到并由执行交警对被执行车辆进行现场扣押,移交给法院。在协助执行工作中,市交管局还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协助车辆查封、限制转让等工作。
河西法院接到通知后,迅速安排值班执行干警,于7时30分赶到河西支队接洽、控制车辆。经核实,该被执行车辆涉案法院为本市宁河法院,河西法院执行人员立即向市高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了汇报。中心立即通知宁河法院执行局派员赶赴扣押现场,提取被执行车辆。11时30分,河西法院与宁河法院办理车辆交接手续。这辆由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车辆,通过法院与市公安交管部门的内外联动、法院内部协作,不到5小时时间依法、规范、高效的执行,圆满地被执行法院扣押。
此次联合行动填补了天津市多部门联动查控被执行人车辆的空白,各部门充分树立解决执行难工作一盘棋观念,发挥各自优势,协力共治,火力全开,打整体仗,打组合拳,给“老赖”带上“紧箍咒”,压缩逃债空间,攻克执行难有力度、有创新、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