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脸识别”治理闯红灯也要兼顾隐私权
近期,济南交警部门在路口启用了人脸识别设备,在实现对交通违法人脸抓拍取证的同时,还能识别并曝光违法者的身份信息。江苏宿迁、重庆、福州等一些城市也已经开始在交通路口,启用人脸识别系统。目前来看,效果还不错。
“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闯红灯”,让人头疼不已。作为一种建立在技术革新基础之上的“人脸识别”抓拍技术,一是有效解决了传统的人力执法力量不足,法不责众的问题;二是通过把交通违法者的信息向其工作单位、居住社区居委会进行通报,以此来增加其社会压力,提高其交通违法的社会成本,迫使其改正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
但这其中存在的一个问题,也必须引起重视。质疑者担心的是,公开违法者的部分身份信息是否属于侵犯公民隐私权?实际上,对于交通违法者的信息,是在公共场合进行曝光,因为所面对的都是陌生人社会,所能起到的作用其实并不大,关键还是对其工作单位、社区居委会的通报,而他的个人信息,工作单位、社区居委会都有所掌握,也就不称其为隐私了。这样一来,既可以起到曝光的作用,又避免了公民隐私信息的泄露问题。
紧张的高考已结束,等待考生的是填报志愿、等待录取通知书等环节。对考生和家长而言,进入一所理想高校就读可谓全家的头等大事,一些骗子利用家长的这一心理设下种种骗局,一些家长则因此中招。(6月12日《新京报》)
@寇宇龙:高考招生骗局一再上演,说到底,还是在于一些人依然存在走捷径很容易的幻想,并且没有意识到破坏正常规则将可能付出极大的代价。对此,重在破除幻想,让人们相信规则,在阳光下办事。社会在发展,是时候抛弃那些走捷径很容易的所谓社会经验了。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安顺路上有两个老年暴走团,每天6点之后会在安顺路上暴走健身。不过,老年健身暴走团走的却是位于马路中间的超车道,非常危险。因为存在安全问题,附近的居民已经多次和暴走团进行沟通,还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6月14日《半岛都市报》)
@张楠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点,对任何人都是普适的,对大爷大妈们当然也是普适的。因此,在处理类似的事件时,必须剥离当事人的身份标签,仅仅将其当作法律事件中的一方当事人来对待,这是法治精神的体现,也是一个正常社会所必须秉持的原则。
为有效铲除滋生交通违法“买分卖分”违法乱象土壤,福建省公安厅近日出台新规: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或经审核属于不清晰或不完整的,依法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处罚,不予记分。(6月13日澎湃新闻网)
@雷小杰:要整治这些扰乱社会秩序的“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应该做的不是用减少处罚来遏制,而是应该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来整治。此外,还可以组织力量查处“卖分”市场,对违法卖分者进行严肃处理。这样既能对驾驶人起到警示作用,又能够清理违法市场,让执法和守法回归正常轨道。
不做别的,就靠着自身充足的奶水喂养别人家的宝宝,以赚取可观的薪酬,上海职业“奶妈”时隔30多年重返母婴市场。目前职业“奶妈”的身价已经从三四十年前的10元左右/月飙升至1.2-2万元/月。如果按天计算,雇用一位职业“奶妈”喂养宝宝一天的费用在400-700元之间。(6月14日东方网)
@郭元鹏:对于职业“奶妈”不能“有奶便是娘”,孩子吃奶很重要,但确保吃奶孩子的安全则更加重要。对于职业“奶妈”这个职业,不应该去打击,也不应该去漠视,而是需要理智对待。最好的办法是,尽快出台行业标准,使其规范运行,从而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