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沧县法院春雷行动显成效
本报讯(记者张君 □回增明)从今年3月18日开始,河北省沧县法院为切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集中开展了“春雷行动”——执行攻坚战活动。行动开展以来,沧县法院领导认真谋划,持续发力,大力宣传,密集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收到显著成效。
院长带头上一线
3月28日,沧县法院春雷行动指挥部抽调了执行局、法警队、办公室、政治处共计30余名法官组成临时工作小组,由院长杨涛亲自带队,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曹某的涉案铝材。
这是一起合伙纠纷案,沧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曹某所有的铝材进行了评估拍卖,案外人李某依法竞拍购买取得了该批铝材。但在交付过程中,却遭到了曹某及其妻子、岳母的强烈抵触,稍有不慎即引发冲突。对此,杨院长高度重视,带领执行法官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和突发情况应对预案,并多次进行现场勘察。考虑到曹某岳母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佳,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极易造成情绪激动,为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法院特意协调县医院,调派一辆救护车及相关医护人员参与本次执行行动。
8时许,杨院长带领执行法官来到执行现场,指挥全体执行法官按照执行方案的部署,迅速对仓库周边警戒,并对仓库内的铝材进行一一清点,登记造册,全程录像留痕。面对欲阻拦执行行动的被执行人家属,执行法官耐心进行法律释明和劝解。历时两个小时,执行法官顺利将涉案铝材交付买受人李某。
宣传执行到乡间
4月6日,为扎实推进春雷行动专项执行活动的开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配合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沧县法院组织10余名执行法官来到李天木乡开展以“打击老赖、法律宣传”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
当天,适逢李天木乡一年一度的春季庙会,群众围着法院的咨询台,向法官咨询法律知识,法官则热心地为群众答难释疑,帮助他们增强法治和维权意识。
在此次宣传活动中,法官们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余人次。期间,李天木乡政府还专门派员与执行法官现场办公,促使一件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老赖难敌利刃剑
4月13日6时许,沧县法院“春雷”行动指挥部组织20余名干警奔赴沧州河间市景和镇对被执行人党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此前,郑某甲、郑某乙受雇于党某从事桥梁修建工作,工作期间党某仅支付部分工资作为生活费,其他工资均未支付,申请执行人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沧县法院经审理依法做出判决,判令党某分别给付郑某甲劳务费8155.64元、郑某乙劳务费614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党某家中,但均不见其踪影,而查其名下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近期,执行法官得到了一条重要线索——党某现在河间市景和镇承揽工程。执行法官立即连夜制订行动预案,快速出击,终于在河间市景和镇某苗木基地将党某成功控制住。在严厉的强制措施前,党某最终同意履行相关给付义务,将拖欠长达5年之久的工资款交至法院。
自实施“春雷”行动以来,沧县法院先后开展了十余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在行动中,一批批“老赖”落网,一件件“骨头案”得以圆满执结,集中执行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