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长春中院与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共建“法制教育与社会实践基地”
本报讯(记者葛优 通讯员张玉卓 邵梁) 为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吉林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共建“大学生法制教育与社会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10楼会议室举行。
长春中院副院长尹彦久主持会议。政治部主任王国睿发表致辞,并代表长春中院与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院长张晓明共同签署《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大学生法制教育与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
王国睿主任在致辞中表示,共建“法制教育与社会实践基地”是加强司法实践与法制教育融合互长、共同进步的有效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高等院校的各自优势,促进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推动高等法学教育与司法实务相互融合,对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中院受聘的法官教授,能够充分发挥自身司法实践丰富的优势,认真履职,多为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师生提供精品课程。
双方秉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人才培养、专兼职结合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实践等领域展开共建合作,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长春中院选派20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较强理论功底的法官,担任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兼职教授;同时为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提供法庭教学见习、社会实践、指导模拟审判等方式,帮助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施教学计划,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
当天签约仪式上,吉林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长刘景辉向20名法官颁发兼职教授聘书。长春市中院党组成员及全院干警、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领导及学生代表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