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其制定者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改革家李悝。他在魏国魏文侯的支持下进行变法,推行新政,其中之一就是制定了《法经》。
《法经》共分六篇三个组成部分,即盗、贼、网(或囚)、捕、杂、具。前四篇为“正律”,主要内容是治“盗”“贼”。《盗》法是保护封建私有财产的法规;《贼》法是防止叛逆、杀伤,保护人身安全和维护封建社会秩序的法规。《囚》是关于审判,断狱的法律;《捕》是关于追捕犯罪的法律;《杂》是有关处罚狡诈,越城,赌博,贪污,淫乱等行为的法律;《具》是一篇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相当于近代法律的总则部分,规定定罪量刑的原则。
《法经》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历代法典的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