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建设“社区矫正e网通信息平台”打造大数据时代下的社区矫正“宁津模式”

  本报讯(记者牟希同 □刘月异于顺顺) 2013年以来,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化社区矫正人群的预防、管控为重点,创新推出社区矫正一本通工作机制,有效减少了脱、漏管现象,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得到山东省检察院的高度肯定。去年以来,宁津县检察院以打造“智慧型”检察院为切入点,引入“互联网+”思维模式,在社区矫正一本通机制的基础上,着手研发横向集成、纵向贯通、深度应用的社区矫正e网通信息平台。今年3月份平台建成后,有力推动了信息化建设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创新社区矫正新思路

  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以后,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种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惩戒机制,在当前刑罚执行工作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检察机关作为社区矫正监督部门,如何发挥职能提高监督实效,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一是社区服刑人员增多,监督管理难度增大。二是社区矫正管理复杂,各部门衔接不畅。三是重复建设各行其是,部门间信息壁垒严重。

  为破解这些扼制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宁津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全面调查和分析研究,提出建立社区矫正e网通构想,利用信息化手段,形成政法委领导、公检法司监督管理,向下延伸到各乡镇司法所、检察室,覆盖全县的社区矫正监督网络。

  

打造社区矫正新引擎

  20168月以来,经过深入调研分析,宁津县人民检察院明确规划,科学制定方案,与山东大学联合研制开发了e网通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插上信息化的“金翅膀”,提供强大的科技引擎。一是多方沟通,强力推动e网通落地。二是顶层架构,高点定位e网通平台。三是四位一体,全程管控e网通流程。e网通平台连接公、检、法、司等社区矫正部门,上有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向下延伸到乡镇司法所、派驻检察室。

  一款软件实现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四部分的一体化,打破部门界限,消除“信息孤岛”,做到权责清晰,全程留痕,数据共享,便于监督。e网通平台彻底解决以往各部门系统标准不统一、横向不关联、共享不全面、信息重复录入等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以信息化助推社区矫正工作的标准化、智能化运行。

  

打造社区矫正新模式

  社区矫正e网通信息平台的运行,整合了现有司法资源,实现了跨部门数据共享,履职全程留痕,打造贯通全流程、全时段、全覆盖的规范化工作链条,把执法规范的“软约束”固化为网络运行的“硬要求”,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社区矫正“宁津模式”。一是堵塞漏洞,创新模式,社区矫正监督实现科技化。二是全程留痕,全网覆盖,社区矫正监督实现即时化。三是延伸职能,互联互通,社区矫正监督实现智能化。同时,e网通信息平台开发了手机APP功能,各部门利用该平台向社区服刑人员发送法律常识和警示案例,社区服刑人员也通过APP查询个人矫正情况,以及向检察机关就矫正过程中的违法问题进行举报、申诉、控告,有效实现了与社区服刑人员的互联互通。

  自社区矫正e网通信息平台运行以来,全县167名社区服刑人员已全部纳入e网通平台管理,宁津县人民检察院网上巡查85余次,专门检察4次,向管理部门提出口头检察建议7次,口头纠正违法11次,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虚管2人,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5人,监督完善社区矫正执行档案113件次,处理社区服刑人员控告2人次,社区矫正工作也实现了“零脱管、零漏管、零事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