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收案超三千万 成效显著

立案登记制改革两周年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5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两年来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情况。浙江高院、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福建泉州中院也各自介绍了改革以来立案登记的情况和推进改革的创新措施。

  据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甘雯介绍,自201551日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至今年3月,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超过3100万件,同比上升33.92%。当场立案率超过95%。“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门槛”问题基本根除。其中,从登记立案增幅看,增幅最大的为陕西,登记立案同比增长95.84%;从案件类型看,民事案件同比上升25.15%、行政案件同比上升54.24%、执行案件同比上升55.79%、国家赔偿案件同比上升102.07%

  据了解,两年来各地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强力推动登记立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各地法院创新方式,积极构建全覆盖、立体式、多元化的登记立案新模式。据介绍,全国已有2605家法院开通网上预约立案和网上立案,积极倡导自助立案。最高法院于今年3月底,召开全国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培训会,确定7个高级法院、7个中级法院作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法院,逐步在全国推行跨域立案。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最高法院在4月中旬召开京津冀法院立案一体化座谈会,探索建立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协作立案新模式。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院长张斌介绍,作为全国受案最多的基层法院之一,该院20163月在电脑端自助立案的基础上,推出了手机扫“二维码”的立案方式,当事人可通过该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现场展板等多种途径获取立案“二维码”,用手机扫一扫,在输入相关信息后生成案件专属二维码,截屏提交给扫码立案专属窗口,符合立案条件的,即完成立案手续。平均立案时间15分钟。1年多来,通过扫“二维码”共立案23741件,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问题。

  甘雯指出,为解决立案登记制改革后人民法院面临的人案矛盾,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审判质效,最高人民法院在出台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见、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意见基础上,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试行)》,促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下一步,法院在继续加大改革督导力度的同时,也将进一步规范立案秩序,出台《关于防范和惩治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全面加强诉讼诚信建设,保障立案审判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立案登记制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