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为非公经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本报讯(□魏传治) 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为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服务非公企业,帮助他们债务化解和风险防控,在走访调研部分非公企业的基础上,该院从20163月出台了《关于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从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延伸检察工作触角、运用非刑事手段和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等4个方面提升服务职能和服务水平,满足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司法需求,全面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意见》将“平等主体、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植入非公经济领域,实施1年以来,他们积极发挥专业化预防机构的职能优势,结合案件办理,主动承担起帮助非公企业排查危险源点、防范经营风险的社会责任。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23件次,提前将“污点商人”拦截在竞争门槛之外,减少了非公企业人员被拉拢腐蚀的几率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