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城县公检法亮剑“老赖”

  本报讯(记者尤来安 □陈洋) 为进一步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近日,河南商城县人民法院商城县人民检察院、商城县公安局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公告》,三家联合重拳出击,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亮剑。

  《公告》规定,商城县人民法院、商城县人民检察院、商城县公安局将联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妨碍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据情节轻重依法处以罚款、拘留以及判处有期徒刑,并将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融资信贷,限制招投标,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消费,限制购买不动产和车辆,限制旅游、度假,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措施。

  《公告》指出,商城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和曝光力度,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期限履行义务,或未按财产报告令要求报告财产或虚假报告财产的,将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并在全国范围内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同时在微信、电台、报纸等媒体上予以曝光。

  《公告》还呼吁申请执行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被执行人住址及财产线索,就被执行人违反有关执行规定的行为向法院举报,为维护社会公正诚信共同努力。

  据悉,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去年以来,商城县法院相继开展了“子夜行动”“凌晨突击”“春雷行动”等专项执行活动,充分保障了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被执行人也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仅2016年就结案845件,实际到位标的2055.717万元,结案率达8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