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司法实践中的刑法适用研究”学术讲座举办

  421日上午,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建检察官应上海交通大学金融检察法治创新研究基地的邀请,在上海交通大学工程馆作了一场题为“司法实践中的刑法适用研究”的学术讲座。在讲座中,张检察官基于多年的一线实务经验,主要介绍了他对3个问题的研究。

  一是刑事法律规定与刑事司法的关系。首先,从现行法律体系中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三者关系的角度看,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公检法三机关应当依法基于不同的职能相互分工,相互制约。其次,通过对比上世纪80年代与现在的刑事政策,可以看出在司法实践中党的刑事政策发挥着重要的影响。最后,当前刑事诉讼法理念的变化要求司法人员更新自己的职业能力。但由于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各种历史残留问题,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还是任重而道远。

  二是刑事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问题。首先,律师的会见制度在实践中的变化,一方面说明了刑法原则的实际应用效果,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立功和自首制度在立法上和实践中存在着矛盾,对此检察院和法院需要协调来解决问题。其次,特别在办理反贪和p2p金融案件的过程中,适用刑法时应结合个案情况进行综合考量。最后,认罪认罚机制和刑事速裁程序的价值在实行中面临着问题。由此可见,法律在司法实务中的应用面对着诸多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对问题的思考和解决也是新生代法律人的责任。

  三是如何进行司法改革才能更好地发挥刑事法律的作用。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简化各种程序、提高司法效率和增强司法良心是关键。检察院当前的诸多制度也应受到关注,如与国家监察委成立相关的改革,宣告不起诉制度以及共商机制等。(交大)